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出租房屋的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出租房屋的公告
2023年03月01日 05:2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房屋租赁合同

  ● 合同期限:租期自2023年2月24日到2035年2月23日止,共12年。

  ● 合同租金:租金按年计价,第一、第二年年租金给予优惠,每年年租金为100.50万元,第三年租金为201万元,第四年起年租金每三年增长3%,租金合计23,217,270.84元。

  ● 合同出租方: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金联)

  ● 合同承租方:绍兴市青湖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湖商业公司)

  ● 本次房屋出租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对公司经营有正向影响。

  一、 租赁合同签订情况

  2023年2月2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金联与青湖商业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解放北路128号的房产出租给其用于酒店或公寓及商业配套经营,租期12年,自2023年2月24日到2035年2月23日止;租金按年计价,第一、第二年年租金给予优惠,每年年租金为100.50万元,第三年租金为201万元,第四年起年租金每三年增长3%,租金合计23,217,270.84元。

  同时,青湖商业公司的股东杨明(持股65%)、李飞(持股20%)与香溢金联签订《保证合同》,杨明和李飞为青湖商业公司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全部义务向香溢金联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房屋出租前为闲置状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租赁价格以评估价为依据,通过公开征集意向方后以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该合同签署在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范围以内,无需提交董事会。

  二、 承租方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绍兴市青湖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2MABTUYL97L

  法定代表人:杨明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期限:2022年8月4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人民中路208号1楼1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园区管理服务;餐饮管理;企业总部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文化场馆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棋牌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洗浴服务;足浴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青湖商业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方:香溢金联

  承租方:青湖商业公司

  1. 租赁房屋

  房屋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解放北路128号,房屋主楼建筑面积约8,307.45平方米,辅助用房建筑面积约921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约2,518.1平方米,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为准。房屋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商业用房,无抵押。

  2. 租期:租期12年,自2023年2月24日到2035年2月23日止。

  3. 经营模式:房屋租赁用于酒店或公寓及商业配套经营。本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承担租赁房屋一切的生产、经营责任,包括安全生产责任,所有的生产经营必须合法合规,经营期间不得非法、违法经营,且应在营业前领取消防、环保、卫生、电力、水务、税务、工商等职能单位的各类证件和验收。

  4. 租金

  租金按年计价,第一、第二年年租金给予优惠,每年年租金为100.50万元,第三年租金为201万元,第四年起年租金每三年增长3%,租金合计23,217,270.84元。

  租金采用“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首期租金100.50万元,并于2024年2月28日前支付第二期租金100.50万元。第三年起租金每6个月(每6个月作为一个支付周期)支付一次,即在下一个支付周期开始前支付下一期的租金。

  承租方在签订本合同前,需交纳承租保证金50万元。

  5. 其他约定:承租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增资,实缴注册资本增加从100万元至1,000万元,其中第一期500万元在合同签订15日内到位。

  6. 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承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由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擅自将房屋整体转租;拖欠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达2个月的;因承租方过错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违法经营、无证经营或被刑事处罚的;违反消防有关规定,致使租赁房屋产生重大隐患。

  7.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四、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运营维护成本,带来稳定的租金收益,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首期租金100.50万元。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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