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01月13日 05:5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190号纵横通信A座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苏维锋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朱劲龙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吴海涛先生,副总经理叶建平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特别决议表决,所有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股东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并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无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朱爽、杨北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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