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格权编草案三审:“电子邮箱地址”和“行踪信息”是个人信息
2019年8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京举行,本次会议对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进行了三审。
三审稿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
草案二审稿规定了个人信息的范围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有的常委会委员、地方、部门、专家学者和企业提出,个人的电子邮箱地址和行踪信息同样具有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功能,也属于重要的个人信息,建议纳入个人信息的范围。
草案三审稿将自然人的“电子邮箱地址”和“行踪信息”纳入个人信息的范围。
同时将第六章相关条文中的“使用”个人信息修改为“处理”个人信息,并增加规定,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责任编辑:赵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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