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监管升级 环迅支付收央行170万元罚单
华夏时报记者 朱丹丹 北京报道
又一家机构因为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被罚。
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环迅支付”)被罚款170万元,作出处罚的日期为2018年7月20日。
根据公示表显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10月24日期间,环迅支付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六条,以及《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银发〔2012〕54号)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所以被罚。
具体来说,环迅支付违法行为类型如下:一是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二是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三是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四是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资料显示,环迅支付在2011年获颁中国人民银行首批《支付业务许可证》,当时业务类型为全国范围的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业务;且在2016年续展成功,续展至2021年5月,只是业务类型更改为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业务,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福建省、天津市范围内的银行卡收单业务。
实际上,近年来,监管部门不断升级反洗钱的监管。
数据显示,2017年,人民银行全系统共开展了1708项反洗钱专项执法检查和616项含反洗钱内容的综合执法检查,对违反反洗钱规定的行为按规定予以处罚,罚款金额合计约1.34亿元,“双罚”比例进一步提高。
本报记者梳理发现,今年来,多家券商和保险公司也因反洗钱执行不到位被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处罚。
比如银河证券日前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行为处50万元罚款,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行为处50万元罚款,合计被处100万元罚款。中国人寿因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以及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被罚70万元等等。
而不久前的7月26日,央行更是同时发布包括《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8】130号)等4份关于强化各类金融机构反洗钱管理的文件,要求各类金融机构强化客户及其受益人的身份识别管理等全流程反洗钱工作。
责任编辑:王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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