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偷逃税案无锡税务局5人被问责 明星年底前补税

范冰冰偷逃税案无锡税务局5人被问责 明星年底前补税
2018年10月08日 17:52 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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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冰冰偷逃税案再发酵!无锡税务局5人被问责,税务总局有令,高收入影视明星年底前补缴税款

  范冰冰偷逃税案余波未平。

  刚刚,国家税务总局责成江苏省税务局对在范冰冰偷逃税案件中,因管理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进行了问责,责令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作出深刻检查,并采取切实措施整改;5名原无锡市地税税务局工作人员被给予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同步开展了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2天后,也就是从2018年10月10日起,各地税务机关通知本地区影视制作公司、经纪公司、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等影视行业企业和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对2016年以来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主动补缴税款的,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对个别拒不纠正的影视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重点检查,并依法严肃处理。

  无锡税务局及5人被问责

  范冰冰偷逃税案仍有余波,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责成江苏省税务局对在范冰冰偷逃税案件中,因管理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进行了问责。

  1、责令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作出深刻检查,并采取切实措施整改;

  2、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局长、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局长丁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总会计师李青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4、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局长、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滨湖区税务局副局长钟小新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其现任领导职务;

  5、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副局长、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副局长沈治国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6、对原无锡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干部许崇金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对其他有关责任人也按规定给予了相应处理。

  目前,尚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10月3日,税务部门公布了范冰冰偷逃税案的处理结果,范冰冰领了8.8亿元罚单。经查,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管辖,江苏省税务局依据有关规定,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依据规定,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依据规定,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范冰冰领罚,问责落地

  随着问责的落地,范冰冰偷逃税案或可暂时告一段落。

  此前范冰冰曾在公开平台表示,“对税务机关调查后依法作出的一系列处罚决定,完全接受。将按照税务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长期以来,由于自己没有摆正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在影片《大轰炸》和其他一些合同中出现利用“拆分合同”等逃税问题,我深感羞愧。这些天在配合税务机关对我及我公司的税务检查中,我一直深刻反省: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应该遵纪守法,起到社会和行业的模范带头作用,不应在经济利益面前,丧失自我约束,放松管理,以致违法失守。诚恳地向社会、向爱护关心我的朋友,以及大众,向国家税务机关道歉。”

  在10月3日税务机关的处罚情况中,就曾提到要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分局等主管税务机关的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2天后影视行业自查税收情况

  范冰冰偷逃税案或谢幕,但影视行业税收秩序规范才拉开序幕。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针对近期查处的影视行业高收入从业人员偷逃税等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稳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促进影视行业健康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通知明确,从2018年10月10日起,各地税务机关通知本地区影视制作公司、经纪公司、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等影视行业企业和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2016年以来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对在2018年12月底前认真自查自纠、主动补缴税款的,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

  从2019年1月至2月底,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自查自纠等情况,有针对性地督促提醒相关纳税人进一步自我纠正。对经提醒自我纠正的纳税人,可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的,可免予行政处罚。

  从2019年3月至6月底,税务机关结合自查自纠、督促纠正等情况,对个别拒不纠正的影视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重点检查,并依法严肃处理。

  2019年7月底前,对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管理长效机制。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中,对发现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以及出现大范围偷逃税行为且未依法履职的,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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