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规范电商平台:双11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发商业性信息

浙江规范电商平台:双11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发商业性信息
2020年11月06日 16:51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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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浙江规范电商平台:双11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发商业性信息

浙江省网络交易电商平台治理会议现场澎湃新闻记者 陆玫 图浙江省网络交易电商平台治理会议现场澎湃新闻记者 陆玫 图

  11月6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在“双11”前召开网络电商平台治理会议,阿里巴巴集团等平台参会。

  会上,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电商平台双11“十要十不准”规范。

  十个要求包括:在网店准入关口、产品质量管控、网络交易安全、商家合法权益、有序竞争、知识产权保护、消费维权渠道、绿色网购等方面对电商平台明确了要求。

  十个不准包括:

  禁止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不得滥用优势地位干涉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与其他平台的商业合作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

  “为保障‘双11’顺利进行,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阿里已成立系统稳定、交易安全、数据安全、线下应急、物流保障、消费体验等作战单元,全链路把控。”会上,阿里巴巴集团相关负责人表态。

  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网上零售额超过8万亿,同比增长9.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24.3%。

  “8万亿网上零售额中,浙江平台的贡献率超过一半,有力拉动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在今年疫情爆发经济循环受阻的特殊形势下,“双11”更成为了激发内需市场、提振消费信心的风向标。

  除强调“十要十不准”规范外,会上还于全国率先启动“绿色直播间”创建行动,对浙江省范围内开设直播间带货的电商平台、直播平台、MCN机构以及主播等主体提出明确要求,包括平台加强内容审核、主播实名制、直播数据不得造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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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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