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第三方支付上限取消

2014年10月28日 14:48  作者:杨青丽  (0)+1

  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杨青丽

  支付便利的创新银行,紧跟支付技术新趋势,创造出比非银行支付更便利更安全的支付方式的银行;综合业务经营发展迅速的银行:全面涉足直接融资业务,包括新兴的P2P、众筹等的银行更能获得发展先机。

假设第三方支付上限取消假设第三方支付上限取消

  首先需要说明:非银行支付或者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银行机构,如网上或网下的证券、保险、商业机构、其他实体企业为客户开立子存款帐户进行的交易支付,但是该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所有资金包括设立的以上子存款帐户的资金仍要存在银行,或者是与其有股权关系的银行,或者是没有股权关系的银行,因为只有银行有存款牌照。总之,资金从来没有离开过银行,只是在不同银行之间流动,在不同企业机构开立于不同银行的帐户之间流动。

  目前银行与非银行支付方式有差异,监管的差异是合理的,国际上也有类似做法。目前银行的支付方面,需要更多认证,手续麻烦一些,非银行的支付,需要认证的环节少,更方便一些,但安全性也会低一些。二者的监管自然也有差异,所以非银行支付设有额度上限。上限规定也有非银行支付机构自身风险防范的需要,不仅仅是消费者方的自我保护需要,也不仅仅是监管部门主动保护消费者的需要。消费者众并处于弱势,为避免系统性风险,目前监管针对非银行支付提出监管上限,也算正常。一旦发生支付损失,非银行支付机构本身也会遭受损失,如果其资本不足,就无法弥补客户损失,会导致挤兑等社会风险。

  另外,监管方如果引入公众咨询环节更有助于社会的理解及政策的执行。单就银行支付方面,网络、非网络支付等不同方式的限额也有不一样的,都是出于安全性的考虑。国际上第三方支付机构自己一般都对其发行的各种预付卡、预付帐户设有限额,如PAYPAL的支付也主动设有限额。美国市场主体主动限额的背景是其在银行存款帐户的最高保险保障是10万美元,并且如果第三方支付余额高的话要有压力测试,不达要求会被限制业务。即监管压力之下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而我国还没有正式出台存款保险法,目前基本上是政府100%存款保障,因此,为减轻政府负担,监管方主动提出帐户上限要求。可以理解为不同制度环境下监管的着力点有所不同而已,但目的都一样。

  未来支付方式无差异后非银行的支付也未必就有绝对优势。将来安全与方便兼顾的支付方式或会产生,届时银行与非银行支付没有差异后,非银行的支付也未必就有绝对优势,因为如果银行与非银行支付没差别,监管要求也会一样,非银行支付机构或被要求满足比现在更严格的监管要求,非银行支付的当前优势反而弱化,目前,正是因为有差异,才产生了对非银行支付的需要。正是因为银行没有针对小额支付的便捷方式,才产生了便利的第三方支付来补缺。

  监管的差异也基于此。如果支付的需求在银行和非银行之间无差异,比拼的将是其他金融服务、商品服务以及其他服务。在金融服务方面,由于存款牌照的制约,非银行支付机构仍难以与有存款牌照的银行真正展开竞争。由于存款牌照的限制,非银行支付只会让消费者的存款在不同银行之间搬家,从其他银行转移到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开户银行及存款银行那里。上限取消后,如果银行服务跟不上,存款搬家的额度更大,对存款移出行的负面冲击更大,对存款转入行的正面影响更大。对第三方支付机构而言,无支付限额之下,客户有可能会将更多钱存放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子存款帐户上。

  但另一方面,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无差异后,便利性就不构成预存第三方帐户的推动力,非银行支付机构或会给出其他优惠条件吸引客户预存资金,不过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成本会提高,若进一步售卖金融产品给第三方支付帐户,则取决于该金融商品的吸引力,与银行比未必有明显优势。因此,仅购买商品而预存在第三方支付帐户上的资金,由于无上限规定而增加的量,难言会有很多,除非是为了购买金融产品,但银行也可以提供类似服务,而且更为专业。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无支付上限进而收取更多低息预存资金的愿望并不是一定能达成的。目前有额度上限情况下想消费更多,用银行卡就行,并不影响网络店铺的销售及消费者的消费。只是银行卡要进一步改进,以更便于网络支付。

  紧跟支付及服务新趋势的银行会夺得发展先机。

  1)支付便利的创新银行,紧跟支付技术新趋势,创造出比非银行支付更便利更安全的支付方式的银行;2)与非银行支付机构紧密合作的银行,特别是存贷款方面的合作,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备付金存管银行受益更大,备付金存管银行所获存款更多,为第三方机构服务的范围更广泛;3)比照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各种便利优质服务的银行,如提供各种优质商品、各种生活服务、各种理财服务等;4)资产安全性有保障的银行,服务诱人及存款稳定增加只是金融业务的一面,另一面资产的安全同样重要;5)综合业务经营发展迅速的银行:全面涉足直接融资业务,包括新兴的P2P、众筹等的银行更能获得发展先机。

  (本文作者介绍:交银国际董事总经理,从事投行及卖方研究二十载,幸阅A股/港股之百态。)

  本文为作者独家授权新浪财经使用,请勿转载。所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

文章关键词: 杨青丽互联网价格战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给公务员涨点工资如何? 如果毛泽东是企业家 现在不降低利率还待何时? 楼市需要告别全民普遍的自利情结 中国富人大举投资移民美国为了啥 墨西哥取消高铁订单背后博弈 没有存款的美国人都把钱花在哪了? 提振房地产中国还有啥政策? 中国奶粉我们为啥还是没信心? 关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十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