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老鼠仓”不能股权激励

2014年06月06日 09:03  作者:皮海洲  (0)+1

  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皮海洲[微博]

  如果为了防止基金经理离职,而在基金公司中实行股权激励,显然是不应该包括涉案的“老鼠仓”基金经理在内的。相反,在已经实施股权激励的基金公司中,一旦有基金经理涉及“老鼠仓”,之前激励给有关基金经理的股权则应予以收回。对“老鼠仓”不能进行股权激励,但同时股权激励也未必就能阻止“老鼠仓”。

对“老鼠仓”不能股权激励对“老鼠仓”不能股权激励

  这是一个常识。相信也不会有哪一家基金公司会公开对“老鼠仓”进行股权激励。

  之所以谈起这个话题,是因为证监会[微博]新闻发言人最近提到股权激励的缘故。针对有关媒体的报道——今年以来有460多只基金出现基金经理变更,其中超过200多只基金涉及基金经理离职,这个数据已经远远超过历年全年表现。在5月30日证监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将继续支持并规范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建立长期有效的股权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高端人才、维护和管理团队的长期稳定,增强创新发展的能力和动力。

  基于基金经理的频繁变动,基金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机制确实是有利于维护管理团队的稳定的。不过,就今年以来有超过200多只基金涉及基金经理离职一事来说,这其中显然包括有因为“老鼠仓”而离职的因素。或基金经理本人涉及到“老鼠仓”,或因为证监会加大对“老鼠仓”的清查力度而让基金经理感受到压力。毕竟最近一个时期,在大数据系统的帮助下,证监会加大了对“老鼠仓”的查处力度,媒体报道,这次涉案的基金经理多达40~50名。以至一时之间,“老鼠仓”让基金经理们风声鹤唳,甚至就连某些知名度很高的基金经理也牵扯其中。

  而在今年离职的基金经理中,显然也包括了涉及到或涉嫌“老鼠仓”的基金经理。如果为了防止基金经理离职,而在基金公司中实行股权激励,显然是不应该包括涉案的“老鼠仓”基金经理在内的。相反,在已经实施股权激励的基金公司中,一旦有基金经理涉及“老鼠仓”,之前激励给有关基金经理的股权则应予以收回。毕竟“老鼠仓”基金经理是不应该享受到股权激励的。换一句话来说,对“老鼠仓”不能进行股权激励,但同时股权激励也未必就能阻止“老鼠仓”。

  对于基金队伍的稳定来说,股权激励是一个有效的措施。但鉴于基金队伍的能否稳定涉及到多方面的因素,比如频发的“老鼠仓”案同样也是基金队伍不稳定的因素之一,因此,要稳定基金队伍,只有股权激励是不够的。比如对付“老鼠仓”,股权激励这一招就未必有效。所以如何根治“老鼠仓”同样是基金公司需要面对的问题,因为“老鼠仓”不除,就很容易侵蚀基金公司的团队,使基金公司“树欲静而风不止”。

  就基金经理的“老鼠仓”来说,暴露出来的是一些基金经理身上的两大致命弱点。一是缺少职业道德,二是人性的贪婪。本来基金经理是替客户理财的,而基金公司对管理费的收取,这也意味着客户们是向基金经理付费了的,因此基金经理必须一心一意替客户负责,这才符合职业道德的要求,同时也是一种契约精神。但一些基金经理并非如此,他们拿了客户的钱,却还思量着做自己的事情,甚至搞“老鼠仓”。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应该允许的。这就象政府机关不允许公务员在8小时之内做其他私事是一个道理。但遗憾的是,新《基金法》居然允许基金经理等从业人员交易时间可以炒自己的股票,这实在是《基金法》的一种沉沦。

  而且作为基金经理来说,他们都是中国社会的高收入阶层。他们的年收入少则几十、百来万,多则几百上千万。他们的收入可以说是普通的工薪阶层所望尘莫及的,因为对于普通的工薪阶层来说,他们做一辈子的收入甚至不如很多基金经理一年的收入高。但面对这种高收入,一些基金经理仍然不满足,还要用“老鼠仓”来为自己捞取更多的收入。对于这些基金经理,人性的贪婪赤裸裸地刻在他们的脸面上。

  因此,要解决“老鼠仓”问题,就需要基金公司与管理部门来对症下药。而在这个问题上,股权激励同样不是灵丹妙药。所以,要维护基金公司队伍的稳定,需要有长效的股权激励机制,但显然又不止于仅有股权激励机制。

  (本文作者介绍:财经评论员,二十年的股市磨练,练就了对股市独到的眼光与见解,著有《轻轻松松炒股票》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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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退市皮海洲南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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