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煤制气失败 中国会成功?(2)

2014年08月11日 17:25  作者:马文  (0)+1

  所有具备煤化工常识的人都知道,煤化工对煤炭的品质稳定有严格的要求,变更煤炭种类是大忌,然而在政治挂帅、外行领导内行的政治环境下,美国政府对H-coal 示范工厂的选址不得不在政治上妥协。

  1974 年美国联邦政府改组能源机构,原本属于内政部的煤炭研究办公室并入能源研发署(Energy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Administration)。

  1976 年能源研发署在肯塔基州的卡特里兹堡(Catlettsburg)投资1.43 亿美元建设H-coal 示范工厂,虽然经过多年的研发与建设,可由于所有参与的公司都不看好这项技术的商业前景而纷纷退出,H-coal 示范项目最终于1982 年全面终止。

  美国著名的智库兰德公司(RandCorporation)曾经就美国研发煤制油气的经验进行分析,发现所有的研发项目大多遵循类似的轨迹——对初期成本的估算都很低,但随着项目的开展,从可行性评估、初步设计、预算编制、细节设计、实际施工、到运转后依据实际经验修改工艺并加配设施,实际成本逐渐上升,最后发现,从可行性评估到项目末期的成本大约会增长2 到4 倍。因此在起初的可行性评估中认为经济可行的,到了后来都不可行。

  从20 世纪40 年代到现在,美国在数十年的煤制油气技术研发历程中,能够实现商业化运转的煤制油气厂只有一座,就是大平原煤制气厂(Great Plains Synfuels)。大平原煤制气厂最初的可行性评估开始于1973 年,原本规划日产2 亿5 千万立方英尺(约合708 万立方米)的煤制合成天然气。到1975 年底,评估结果认为资金需求过于庞大,为了降低风险,将设计产能降低一半,最终规划为日产量1 亿2 千5 百万立方英尺(约合354 万立方米)。

  由五家油气管道公司合资组成的大平原气化联营公司(Great Plains Gasification Associate)于1980 年开始动工兴建,美国政府为了鼓励和发展替代油气的煤制气技术的应用,为大平原项目提供了建厂与启动费用75%的贷款担保(最终由美国联邦政府担保的贷款额度总计15.4 亿美元)。大平原气化联营公司自行出资4.93 亿美元。大平原煤制气厂总建厂成本约为20.3 亿美元。

  大平原煤制气厂于1983 年底完工,并于1984 年7 月28 日正式开始运转。大平原厂在建厂前与四家天然气管道公司签订了25 年的长期供气合约,管道公司同意以高于市价的价格购买煤制天然气,具体价格按合约中规定的公式计算。购气合约以1981 年1 月1 日每百万英热值(MMBTU)6.75 美元的天然气价格作为基准价,每季度根据生产者价格指数和二号燃油(No.2fuel oil)的价格依公式进行调整,但前五年购气价格不得高于二号燃油的市场价。

  当时美国人普遍认为美国的自然资源禀赋是富煤贫油少气,随着美国石油进口依赖度不断提高,天然气资源逐渐耗尽,油气价格长期看涨不看跌。大平原气化联营公司在开始规划建厂时跟美国能源产业界的大多数人一样,认为在富煤少气的美国,天然气价格只会涨不会跌,他们预估建厂完成时,天然气价格应该已经涨到每百万英热值(MMBTU)9 到10 美元之间。但在大平原建厂完成后,美国油气价格不但没有出现预期中的上涨,反而开始下跌,即便根据购气合约公式的有利价格,大平原厂也无法获利。而按这样的优惠购气价格,购气的管道公司也是亏损的。

  管道公司想把合成天然气的高价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而美国的消费者团体则提起法律诉讼,最后和解结果是双方都承担部分损失。管道公司受合约限制不得不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大平原厂购气,但是在必须购买的总量上发生争议,因此管道公司与大平原厂之间也展开法律诉讼,直到1994 年才达成和解。

  在大平原煤制气运转之后,大平原气化联营公司根据调整后的价格重新估算,大平原厂在运转的前十年间预计将亏损13 亿美元。大平原气化联营公司起初试图要求美国政府提供更多的财政补贴,但是美国政府并不愿意填补这个无止尽的财政黑洞,在失去政府援助后,大平原气化联营公司于1985 年8 月1日宣布破产。

  由于美国政府是大平原案贷款的担保人,在大平原气化联营公司破产后,应对其未履行的贷款负有连带赔偿责任。大平原煤制气厂投资项目,最后的结局是满盘皆输,原始投资者大平原气化联营公司破产,美国能源部连带赔偿贷款,依合约购气的管道公司以亏损的高价购气,消费者也被迫承受较高的气价。

  美国建设大平原煤制气厂造成的巨额亏损和破产,并牵连政府连带赔偿,承受重大损失,这个历史教训使得世界各国在考虑发展煤制天然气时更为审慎,除中国外,再也没有其他国家建设规模化煤制天然气厂,但是曾经尝试研发的国家并不少,现简单介绍下煤制油气在其他国家的发展情况。

  其他国家发展煤制油气的经验

  1973 年与1979 年的两次石油危机使许多国家都试图发展可以替代石油的煤制油气,西德的非核能源研究项目(Program for Non-Nuclear Energy Research)强调煤炭液化对于德国的能源前景十分重要。日本的阳光计划(SunshineProject)也认为合成燃料将在日本扮演重要角色。其他还有新西兰、澳大利亚、英国和加拿大,也都在20 世纪80 年代进行过许多煤制油气的研究,但是都仅止于实验阶段,没有实现商业规模的量产。综合来说,西方国家煤制油气发展的失败有以下几个主要的共同因素:

  (1)多元的代议政治体制:由于代表社会各阶层不同利益的团体在代议政治中角逐,使得政府的政策难有像南非那样数十年不变的持续性。

  (2)政府财政的困难:20 世纪70年代的能源危机造成全球性的经济萧条,政府财政困难,而煤制油气的发展必须承担长期亏损,各国政府均不愿意以拮据的财政去填补这样的亏损。

  (3)技术不成熟:煤制油气虽然不算新技术,但是非常缺乏量产的经验。各国的研发历程中都出现了许多技术上的困难。

  (4)全球能源市场的变化:自20世纪80 年代初到90 年代末,全球石油价格呈现稳定下跌的趋势,使得原本促使各国发展煤制油气的动机不复存在了。

  (5)对环境保护的重视:自20 世纪70 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环保意识逐渐兴起,煤制油气因为其高污染的特点而不易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政府如果要用政府财政去补贴高污染的煤制油气,在政治上难以得到持续的支持。

  回顾全世界煤制油气的发展历程,失败的占大多数,成功的只有少数特例。而从能够成功实现量产的几个特例(纳粹德国煤制油、南非煤制油和美国大平原煤制气)来看,成功背后都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若从纯粹自由竞争市场中商业营利的角度来看,全世界煤制油气可以说从来没有过成功的例子。

  根据美国环保署的统计资料,大平原煤制气厂2011 年各类空气污染物排放量如下表。污染物中排放量最大的是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及甲醇

  大平原厂早年二氧化硫排放量非常大,2002 年之后则有显著降低。大平原厂从运转之初就一直无法符合空气污染排放标准,在大平原气化联营公司破产后,美国能源部收购重整期间也无法解决空气污染排放不达标的问题。北新电力接手运营时承诺将向符合环保标准的方向努力,但是持续多年都没有达到环保标准。

  从一开始,原本建厂时安装的Stretford

  硫磺回收装置不断发生问题,大平原厂的工程师先是将硫磺回收装置换成sulfolin装置,但还是无法顺利运转,最后大平原厂决定放弃硫磺回收,而将工艺中产生的硫化氢予以焚化处理。硫化氢焚化后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于是大平原厂斥资一亿美元在1997 年加装烟道脱硫装置。然而烟道脱硫装置运转稳定性不佳,大平原厂又追加八百万美元改善系统,但是仍然无法完全解决问题。

  北达科他州卫生局在1997 年对大平原厂发出违规通知。在高达一百三十万美元的巨额罚款的威胁下,大平原厂承诺再投资三千五百万美元安装湿式静电除尘装置(于2001 年完成安装),并与卫生局达成和解协议。

  经过不断尝试与一再投资改善设备,在运转十多年后,大平原厂终于能够符合空气污染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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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作者介绍:绿色和平气候与能源项目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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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煤制气煤制油能源局能源利用效率大平原厂南非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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