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贵在“让权”

2014年09月17日 09:06  作者:梁海明  (0)+1

  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梁海明

  这次国、民企互相参股的“混合所有制”,虽然让外界充满幻想,不过也难免令外界有诸多他想,这是由于过去政府也曾鼓励民、国企相互参股,但屡现失败例子,让不少外界、民营企业忧虑,这次“混合所有制”是否又是一场请君入瓮的鸿门宴?

国企改革贵在“让权”国企改革贵在“让权”

  酝酿半年之久的中石化[微博]混合所有制改革,14日晚终公布于众。包括11家民企在内的25家投资者以逾1070 亿元认购增资后的中石化销售公司29 .99%的股权。

  虽然有人将中石化此举视作央企“混改”破冰,但不少外界却担忧,投资者入股中石化后可能不享有话语权,中石化未来的经营方式也不会因投资者的进入而改变。

  我认为,这种担忧并非没有必要。

  这是由于已全面展开的新一波国企改革,当中的重中之重就是要融合国有资本和民有资本,建立“混合所有制”的企业结构新局,将当前注重资本公私“血统”的企业生态,逐步改造成“资本运营”为导向,激发社会优质生产要素,带动生产方式革新,追求最有效益的“资本组合”的企业新生态。

  这种国、民企互相参股的“混合所有制”,显然让外界充满幻想,但与此同时,也难免令外界有诸多他想,这是由于过去政府也曾鼓励民、国企相互参股,但屡现失败例子,让不少外界、民营企业忧虑,这次“混合所有制”是否又是一场请君入瓮的鸿门宴?

  而且,与中石化不同,不少希望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企项目,要么长期亏损,要么运营不佳,在缺乏吸引力之下,如何吸引民间资金进入?国企又会否开出对民企有足够吸引力的条件?

  对此,我认为,只有至少在两个方向上作出努力和改善,避免让民间资金由“先驱”变成“先烈”,才有可能促使国企改革进一步向前。

  其一,要打造公平新常态,杜绝私相授受。

  众所周知,国企资产的产权交易向来十分敏感,如果处理不好,就有“国有资产流失”之嫌。加上,国企的项目哪些要和民企分享,以及要和哪些特定的民企分享,不能没有一套公平、让民企信服的选择标准,除了必须强调信息公开化、评估规范化、竞价制度化、交易平台化之外,还应考虑如何建立更具公信力的评审方式,避免扩大民企对国企的质疑,尤其是产生私相授受的质疑。

  此外,这一波国企改革要引进民资,应该先考虑包括引进已经在大陆投资多年,设厂、办公司经验丰富的港资、澳门企业和台资企业,除了以此显示港澳台资本可以享受和大陆民资相同的“国民待遇”,也可为国企引进更多优质的民企进场,以进一步加强企业营运素质、加强企业管治。

  其二,政府的权力边界要明晰,懂得放权。

  推行国、民企互相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中国自古早已有之。明清时期食盐的“官督商卖”,景德镇瓷器的“官搭民烧”,政府虽仍拥有控制权,但退出对食盐、瓷器生产、运输和销售等具体的运营,由民间来具体操作。在国外,德国的“国家资本主义”、日本的“殖产兴业”政策,也都是培植一批民间企业来承担经济建设,以提高生产效率,推动强国之路。

  但这种模式的困难之处,集中在“以政府为公司”,但“政府又并不是公司”这个问题上。因为公司的目的是盈利,但政府目的是为服务,目标相反。此外,公司需要讲求效率,但政府同时还需要讲求公正,标准不同。所以这种“混合所有制”,政府产权的边界比较模糊,也由此埋下了很多隐患。

  那么,该如何“既顺哥情又得嫂意”呢?关键是建立清晰的产权,政府最大限度放权,在这方面,香港的港铁公司的经营值得借鉴。

  在股权结构上,虽然香港特区政府持有港铁公司超过76%的股份,民间资本只占有24%股份,但港铁的主要运作、日常业务是由行政总裁及执行委员会八位总监负责管理,并向董事局汇报。

  在董事局的12名成员中,仅有4名董事与特区政府有关,这4名代表特区政府的董事会成员“抓大放小”,他们主要负责董事局旗下的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企业责任委员会,具体事务交由行政总裁及执行委员会负责。

  在这种模式下,除了每年获利甚丰外,港铁公司还被国际公认为世界级的公共交通运输机构,很多国家以及地区都引进了港铁的营运模式。港铁公司之所以取得成功,当中关键之一在于香港特区政府的放权和建立清晰的产权、分工制度。

  虽然这轮国企改革表面上看是引入新民间资金层面的“混合所有制”,但实际上核心是要加强国企营运效益的“混合经营制”,所以仅仅引入民间资本并不足够,还要建立一套制度,清晰界定民企入股后扮演甚么角色才是关键。

  在现代社会,企业能否有效率地营运,关键之一是取决于管理层的能力、素质,既然引入民间资本的目的是希望提升国企整体的效率,那么民企进入后,国企应当邀请民企的代表加入董事局,给予民企代表充分的话语权,以向民企释放出足够诱因,去投资他们认为值得投资行业及企业。

  总而言之,国企改革、国、民企互相参股的“混合所有制”要想获得成功,最根本的途径就是政府、国企负责人转变职能,思想改造,“让权”给民企。除了将权力退出市场,政府主要担当监管角色,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外,国企高层也要摒弃垄断及自肥的观念,大方地、积极地、有序地将民间资本引进来,并让民企在运营中拥有充足的决策权,以共同把国企做大做强,创造出更大的边际效益,使彼此的获利最大化,这才符合推动国企改革的利益。

  (本文作者介绍:香港财经评论员、盘古智库研究员,著有《你不知道的财经真相:美国退出QE之后的世界》、《中国经济新政策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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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中石化混合所有制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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