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刘思敏
自2008年正式取消五一黄金周以来,中国民众出行出游需求“堰塞湖”已经形成,当务之急是增加两个法定假日以恢复五一黄金周,最低限度满足民众对于长假的渴求与刚需,最低成本提升民众的幸福感。
据媒体日前从中国铁路总公司获悉,今年的五一小长假铁路旅客运输于4月30日正式启动。4月30日至5月3日,全国铁路预计发送旅客3640万人,同比增加465万人,增长14.6%。根据车票预售情况显示,“五一”小长假期间,铁路客流以旅游、探亲和中短途客流为主。
五一小长假再次爆棚已无悬念,2008年五一小长假实施之初,很多人都把替代黄金周的小长假视为“鸡肋”,如今“鸡肋”已经逐渐变成了“香饽饽”。小长假大有直追黄金周之势,何况连续几年十一黄金周的旅游人数都爆发性增长,民众因为长假需求得不到满足,已产生普遍性、集体性的焦虑。
这充分说明,自2008年正式取消五一黄金周以来,中国民众出行出游需求“堰塞湖”已经形成,并已出现“溃坝”的风险。当务之急是增加两个法定假日以恢复五一黄金周,最低限度满足民众对于长假的渴求与刚需,最低成本提升民众的幸福感。
假日加长不会影响经济发展
“法定节假日”,即因为节日而设置的假日。但要考察与工作日相对而言的假日,应当将双休日也算上,也就是115天的“法定假日”。这个数字是逐步演变的过程:1993年之前,我国长期实行“周六工作制”(即一周工作六天),从此年开始由每周6天工作制改成5天半,称为“大小周末”,1995年直接改为“周五工作制”,短短不到两年时间,就增加了52个法定假日。
然后就是1999年9月,又增加了3个法定节假日,把“五一”从1天变成3天,“十一”从2天变成3天,从2000年开始,正式有了“黄金周”的概念。2008年,再增加1天——这115个法定假日,就是这么来的。但事实上,假日数量的演变,谈不上有科学依据,或者说,因为难度太大,目前我们还不能够找到科学的方法来确定假日的数量。
有人给“放假”算“经济账”,认为假日数量一定要和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比如有经济学家曾说,“黄金周”这样的长假,保守估计,会给国民经济造成2000亿的损失。从国民经济角度确定假日数量似乎是一种方法?
假日数量要和经济发展水平挂钩,是一句“正确的废话”——关键问题是,要如何挂钩,两者之间究竟存在怎样的数量关系?这个问题,目前没有人找到了答案,也不可能找到答案。
曾经有所谓专家做过一个模型,通过这个模型算出,每增加一个法定假日,GDP就要下降0.816个百分点,但如果按照这个理论,从93年到现在20余年,法定假日增加了56个,那么中国的经济早就崩溃了。但是,事实恰好相反,虽然法定假日数量在增加,但中国的经济一直在高速发展。中国人均GDP只有美国的十分之一,莫非我们的假日总量也只能是美国人的十分之一?因此,这个理论与模型因为毫无解释力而变成一个笑话。
一些经济学家在考虑问题时,只考虑生产活动,消费层面只考虑吃饭、穿衣等维持简单再生产的消费,不将旅游这样层级较高的消费行为考虑在内,那么得出的结论自然是假期增加会造成经济损失——但本质上,他们是把人看成了“物”,当成了生产工具,没有想到人不仅仅由生存的需求,也有发展的需求——而像旅游这样出于发展需求的消费,当然是会拉动经济的,而如果没有假日,人们也就没办法去旅游。
更何况没有旅游消费,就不会有旅游设施。显而易见,度假村、酒店等旅游地产没有拉动建筑业、钢铁业吗?外贸、投资、消费是经济学家公认的国民经济三大引擎,旅游不是一种消费吗?为啥他们偏偏认为旅游这种消费就是浪费而不能拉动经济呢?逻辑无法自洽啊。
多增2-7个法定假日是可行的
如果说目前还没有科学的工具去计算该设置多少天假日,那么又该怎么确定该不该增加假日数量呢?
当然,体现假日数量和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数量关系模型一定是存在的,只不过现在还没有人找得到。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只能靠经验判断摸索:一是国际经验,二是自身实践的经验。
比如说,国际上通行的是一周5天工作制,中国如果变成4天工作制,就比较冒险。法国就曾经试验过4天半工作制,但是因为太超前,和欧美其他国家都不同步,最终导致法国的竞争力下降,于是法国就又恢复了5天工作制。
从中国的经验来看,从单休日到双休日,法定假日一下子增加了52个,也没有影响到经济的发展。而从1999年到现在,15年的时间,虽然中国已经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法定假日只增加了1个,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这么说,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1-2个法定假日是没有问题的?当然,现有情况下也不可能像1995年那样一举增加50多个假日,您也说过,每个社会发展阶段都有“假日极限”,那么,现阶段的极限在哪里?增加多少个假日比较合适?
现有手段下,“假期极限”确实难以算出,也需要经验判断。照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之前的经验,假期数量一定有扩张的空间,增加1-2个一定是没有任何问题的,甚至增加2-7个都是安全的。
其实,增加7天算是比较保守的做法,如果增加10-15天,可能也不是问题。不过我认为,增加2-7个法定假日,是综合考量各个维度之后较为稳妥的方案。
单看法定假日总数,中国在世界上处于中等偏下的水平,并不算低。但是民众实际享受的假日总数和欧美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主要差距在于,欧美国家的劳动者普遍都每年享有雇主给予的较长时间的带薪休假,一些国家的带薪休假时间甚至超过30天。
在中国,尽管带薪休假在1995年就已写进了《劳动法》,但由于带薪休假具有分散性特点、监管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等原因,这项规定在全国的落实率不到30%,而且根据去年公布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预测带薪休假制度要到2020年才能“基本落实”。
再则,作为《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权利,比带薪休假更重要的还有不得强制劳动、不得强制延长劳动时间、不得不签合同、不得克扣工资、不得不上保险等等,这些也都没有能全面落实,更何况带薪休假——也就是说,短期内,人们是不能指望以带薪休假的形式增长闲暇假期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增加法定假日可以先行,而2-7天的范围,和目前法律规定的带薪休假的底线较为接近。增加2-7天法定假日正好可以部分弥补目前带薪休假不能实行的情况,相当于强制执行了带薪休假的底线,也不太可能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而所谓“强制落实带薪休假”在目前中国的经济社会法治条件下基本上只能沦为空话。带薪休假的普遍落实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表征,而不是原因。
有人担心,如果顺延这种思路,法定假日增加会不会成为一些雇主拒不实行带薪休假的借口?很显然,这种情况只可能发生在极少雇主身上。是否实行带薪休假,不仅和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明程度有关,和雇主的守法程度和休闲意识也有密切的关系。有时候,企业发展到一定层次,如果没有带薪休假,它甚至可能吸引不到或留不住优秀的人才,雇主一般会主动与国际惯例接轨。
现有的社会背景情况,原本守法的雇主不会因为法定假日增加而取消带薪休假;而原本不依法给予劳动者带薪休假权利的雇主,难以剥夺劳动者增加的法定假日——因为法定假日实施起来,监管成本要低很多,即使不监管,因为全社会的停顿,不守法的雇主也会得不偿失。
更何况,法定假日改革和带薪休假的全面推行是并行不悖的,增加法定假日,并不是为了代替带薪休假,也不可能因为法定假日增加,就不再推行带薪休假了。
“长假”是最为迫切的需求
如果法定假日总数增加2-7天,合理安排也是重要问题。分别有几套方案可供选择:A方案:增加2天,可以直接恢复五一黄金周;B方案:增加4天,在恢复五一黄金周的同时,把春节延长两天;C方案:增加5天,在恢复五一黄金周的同时,在8月上旬增加一个“避暑黄金周”;D方案,增加7天,则可以同时满足上述3项延长假日的措施。
总之,A方案是最迫切的民生要求,也是最低成本提升民众幸福感的方案;D方案是在未来一个时期内,最大限度满足我国民众日益增长的探亲与旅游两大刚性需求的最佳现实方案。
目前阶段,假日安排虽然也涉及假日总量和假日结构,但最本质的问题,就是长假的短缺。社会急剧转型的过程中,有两种人:一种是包括农民工、漂在北上广的高素质人群在内的异地就业群体,他们外出就业是为了谋生,某种程度上是被迫的,因此他们有强烈的探亲的需求。
中国现在有2、3亿农民工,带来了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大量社会问题,这有可能是社会发展中不得不承受的副作用,但是如果没有长假来保证探亲需求,这些问题会加剧。
另外一种人是中产阶层,他们随着收入增加、眼界开阔,产生了旅游的需求——这两种人的需求,必须是长假才能满足的。而且我认为,这两大需求是刚性需求,且刚性越来越强。增加假日数量是增加长假的前提,但现在的问题并不是简单的假日总量问题——试想,即使我们把双休日改成三休日,一下子多出来50多个假日,也满足不了探亲和旅游的需求,同样,“小长假”也满足不了这种需求,也就必然成了鸡肋。
有人说,长假会使社会生产较大面积停滞,增加长假会不会有影响经济发展的风险?
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从经济的角度考虑,长假也是有益的。除了前面提到的旅游拉动经济之外,还可以再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为了应对春运的需求,铁路部门必须准备比平日多得多的运力,而其中相当大一部分可能在平时多数时间是闲置的,也就是说经济学上的边际成本是固定的。
如果长假增加,那么这些运力被使用的次数也就会增加。在边际成本固定的情况下,是一年使用一次的效用高,还是使用三次效用高?对于社会整体而言,其边际收益的大幅增加是不言而喻的。
更何况,假日数量的设置,绝不仅仅是一笔“经济账”,它还关系到民生、关系到人们发展自身的需求——如果仅仅从生产的角度看问题,那么,最好双休日也不要休息,每天都工作——那么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增长的经济、增加的GDP要用来干什么?归根结底,生产是为了消费、为了人的生存和发展,不能本末倒置。
GDP不是越多越好,更重要的问题是GDP如何能够造福民众?!现在民众不仅仅满足于吃饱穿穿暖,还有其他的需求,为什么要压制这些需求呢?象牙塔里的专家或许难以体味,但于情于理于法,这都是说不过去的。
当然,除了增加假期数量、优化假期安排之外,要推动假日改革,还需要一些社会文化方面的改变。
长期以来,我们以节俭、勤劳为价值导向,喊出“轻伤不下火线,重伤不下战场”这样的口号——虽然这些年有一定的改变,但很多雇主对于“休闲”的认识是不到位的。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甚至把“5+2”、“白加黑”当作自我标榜,这并不符合文明发展的要求。
人类文明的成就,事实上很多是有闲阶级创造的。罗素说,能否聪明地休闲是对文明的最终考验。我们一定不能把“呼吁放假”看成“好逸恶劳”的表现,一定要认识到,社会的进步是以闲暇时间的增加为标志的,经济发展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休闲、聪明地休闲。
兼具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两大特征的旅游消费,属于马斯洛层次需求理论中最高两个层次的消费,因此毫无疑问是“聪明的休闲”、最具文化价值的休闲。当然,话说回来,要“聪明地休闲”,前提是“有闲可休”,所以一定要首先解决闲暇时间的问题,而当前释放中国民众庞大的旅游消费需求的瓶颈就是长假短缺。
(本文作者介绍:著名旅游专家,社会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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