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北京站记者 孙洁琳
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提到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五大原则,给出台政策、禁令留有很大空间,似乎在隔空警告互联网金融企业”小心,在红线边上跳舞可以,但动作大了影响到银行体系可不行。”
央行[微博]昨日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特别设有互联网金融专题,内容丰富系统,信息量巨大。其中更是提到对其监管的五大原则,给出台政策、禁令留有很大空间,似乎在隔空警告互联网金融企业”小心,在红线边上跳舞可以,但动作大了影响到银行体系可不行。”
报告称互联网金融创新有利于发展普惠金融,有旺盛的市场需求,应当给予积极支持,也应当占有相应的市场份额。对一些新的业务要留有观察期,冷静地分析总结,一切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和促进创业增长的金融创新均应受到尊重和鼓励。
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金融功能属性和金融风险属性,把失误可能引发的风险控制在可预期、可承受的范围内。这需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以创新为动力的这一新型金融服务业态在 可持续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上述段落是监管的整体原则,互联网企业需认真领会,默默诵读,牢记在心。白话翻译过来就是“有留有压、底线思维”。至于尊重和鼓励?就不要奢望口头上以外的东西了。
下面五大原则逐一捡重要的白话翻译。
原则一,是互联网金融创新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合理把握创新的界限和力度。重要内容:1.互联网金融中的网络支付应始终坚持为电子商务发展服务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2.P2P和众筹融资要坚持平台功能,不得变相搞资金池,不得以互联网金融名义进行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从事证券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
解读:这是又一次明确第三份支付只是现有银行支付清算的补充,要建立一个有非常明晰层次的支付体系。此前网传的《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对网络支付的用途、限额有明确规定,看来无论怎样修改和拖延,这两项仍然会落地。尤其是杀伤力较大的网络支付的转账和支付限额,此前也从接近央行的若干人士处了解到,限额是会有的,只是额度可能在多方协调和确定。
资金池和非法集资监管层态度从来都是要明确打击。但如何定义是非法集资呢,有一点记住是要有真实的项目,“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目的”嘛。
原则二是互联网金融创新应服从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的总体要求。其中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一切金融创新,均应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维护金融稳 定,有利于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利于央行对流动性的调控,避免因某种金融业务创新导致金融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增加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也不能因此影响银行体系流动性转化,进而降低银行体系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能力。
这条厉害了,余额宝[微博]你再利于推进市场化改革,也得是“稳步”的,不能从银行“吸血”,增加企业的融资成本,更不能自身出现问题影响流动性。目前监管层还没有对 宝宝们开刀,是因为几千亿的规模、总共不到2万亿的货币基金规模,相比109.10万亿元人民币存款余额、每月新增万亿的存款,还不足以撼动大树。
但是这是一把悬在头上达摩克利斯之剑,央行这是在警告,密切注意其影响并且留了充分的政策空间。
原则三是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条没什么说的,监管层对“营销式”的互联网金融宣传早已不满,像京东金融平台“年支付比例8.8%”这样的大字宣传,一下被专业人士拆穿意图,又给管理层监管的把柄,何苦呢?
四是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又是厉害的一手,传递监管理念是同样的金融业务线上线下的监管要求相统一,点出了资本约束和提前支取存款或提前终止服务而仍按原约定期限利率计息或收费标准收费等不合理的合同条款。
这对应的又是类余额宝产品,要么要求有风险准备金,要么取消网销货币基金买同业存款现有的提前支取仍按约定利率计息的优惠。尽管这两项措施都不符合现有监管规则和逻辑,但是别忘了,监管也可以与时俱进,不变的是原则!
原则五是要处理好政府监管和自律管理的关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报告说了,抓紧推进“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成立,这个由央行主导的协会,互联网金融企业都在申请成为会员,也是为了自家早早成为白名单,不要被监管误伤。而央行也有意尽量让行业自律,塑造规则,以免只要有监管出台,就会成为社会舆论的众矢之的,毕竟此报告分析小组组长刘士余行长最近真是“压力山大”。
(本文作者介绍:供职于新浪财经频道。研究方向:央行、货币政策、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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