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搅局传统银行业能成功吗

2015年01月28日 15:30  作者:肖飒  (0)+1

  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肖飒

  广义银行系P2P包括银行关联公司开办、合办网贷平台。此类P2P最大的风险在于自恃拥有银行基因,罔顾法律,将母行金融牌照租借、出让给下属公司,引发刑事风险。另外,关于众筹,实物众筹在所不问,容易出问题的是股权众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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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统银行业面对一条搅局的鲶鱼---互联网金融,中国银行业存款在第三季度减少了9500亿元。恼人的春风,让民营金融势力的空间出现,P2P、众筹、互联网银行等新兴势力上升趋势迅猛。Bank被动变革,那要怎样拥抱互联网,怎样亲密接触互联网金融呢?

  1、莫反感,试试看

  银行出身的朋友们,对于互联网金融也许有点俯视。其实,这个来搅局的小兄弟也有可爱之处,比如他坦诚、开放、有闯劲儿。诚然,银行POS贷业务,在去年也有长足发展。但,传统银行业参与互联网金融的形式主要包括:银行系P2P、参股网贷平台或众筹平台、与互联网银行合作、与金融超市合作等等。

  2、银行系P2P

  话说,虽然银监会普惠金融部接棒P2P监管,但银行系P2P依然保留在创新部监管。我们这里所讲的银行系P2P是狭义银行系网贷平台,具体是指某银行以本行某业务部门为依托,建设互联网金融网站,撮合借款企业和出借人的直接对接。目前市面上采取此种模式的有:“小企业E家”、“小马BANK”等。据我们所知,全国范围内不少银行都有意愿进行类似的尝试,飒姐提醒,应当特别注意遵守银监会规章制度,防止内部监督引发暂停服务等事件,影响平台在“投资人”里的口碑。

  3、参股网贷和众筹

  广义银行系P2P包括银行关联公司开办、合办网贷平台。此类P2P最大的风险在于自恃拥有银行基因,罔顾法律,将母行金融牌照租借、出让给下属公司,引发刑事风险。另外,关于众筹,实物众筹在所不问,容易出问题的是股权众筹。我们看到证券业协会下发《私募股权众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可以窥见监管层将股权众筹的基调定为:私募,也就是非公募,对股权众筹公开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的方式说NO。

  4、与互联网银行、金融超市合作

  传统银行与互联网银行合作的点应该不少,这取决于两者的量级和基因,特别是在同业业务中,我们预计有合作空间。与金融超市的合作会更顺畅些,毕竟后者是展示金融理财产品的好地方,在渠道方面可以给予传统银行支持。

  (本文作者介绍: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兼任北京市网贷协会法律顾问,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法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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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肖飒P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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