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新常态下的首要任务

2014年09月30日 15:17  作者:陈赤  (0)+1

  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陈赤

  原来惯于逆经济周期行事的信托业,雨天送出雨伞,当刺激政策出台后天晴了再收回雨伞,皆大欢喜。在经济新常态下,大规模刺激政策难以推出,信托业面临着在雨天顺利收回雨伞的艰巨任务。

  “新常态”是对我国经济发展所处新阶段的总体认识和判断。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信托业与中国经济一道,也步入了“新常态”,其特征主要包括:增长速度回落,目前信托资产规模的增速已由2011年的58.25%、2012年的55.30%降至2013年的46.05%;传统融资类业务空间受到压缩,信政合作的基础设施领域和房地产领域的信托融资业务有所减少;在证券监管机构促进证券业和基金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支持下,来自证券业、基金业等其他金融部门的竞争加剧。

  “新常态”下的信托业,相对于高速增长,对于自身安全的需要更加迫切;如何构建长效的风险管理机制,是关乎信托业能否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大课题。

  强化风险管理,是信托“新常态”下的首要任务

  在 “新常态”下,信托风险悄然累积,风险控制的压力显著加大。毋庸讳言,近年来信托业在超常规高速增长的过程中,在融资项目选择时难以做到“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因此,进入后10万亿时代的信托业,面临的一大挑战是如何将前期吞进来的资产很好地消化掉,以防止因为消化不良而导致肌体病变。目前中国经济形势被高度浓缩为经济增长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等三期叠加,在此经济下行过程中,信托业面临多元的风险考验,包括常规的融资方的信用风险,因区域经济塌陷导致的区域风险,因行业衰退导致的行业风险,因负面报道导致的声誉风险,甚至还有以往所不常见的因政商勾结导致的腐败风险。原来惯于逆经济周期行事的信托业,雨天送出雨伞,当刺激政策出台后天晴了再收回雨伞,皆大欢喜。在经济新常态下,大规模刺激政策难以推出,信托业面临着在雨天顺利收回雨伞的艰巨任务。因此,信托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工作更加重要,需要用比以往更大的工夫来预防、化解和处置风险。这尤其需要信托公司保持住定力。

  为了促进信托业加强风险管理,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同志在去年年底提出了信托业要建立包括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产品登记制度、分类监管、分级经营机制、以净资本管理为基础的资本约束机制、社会责任机制、以生前遗嘱计划为核心的恢复与处置机制以及行业稳定机制和监管评价机制等“八项机制”;今年4月,银监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确立了信托业坚持防范化解风险和推动转型发展并重的原则。这些监管政策的立意,就是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使高位发展的信托业更加稳健地运行,促进信托公司不断提高治理和风控水平。

  弘扬信托文化,是信托风险管理的基石

  信托作为一种财产转移和财产管理制度,是在特定的文化氛围和法律保护下从13世纪发展到现在的。受托人对委托人、受益人所负的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谨慎义务),是信托文化的核心内容。无论是开展融资业务还是投资业务,信托公司都必须坚守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这正是信托公司区别于其他类型金融机构的鲜明的文化特征,值得信托业者高度重视。

  信托成立后,面对委托人的莫大信任,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它管理信托财产、处理信托事务的唯一目的,只能是为了受益人的全部利益而行动。这一目的必须是纯粹的、无杂质的,即受托人不可以一边为了受益人的利益,一边同时又为自己或其他第三人的利益行事;更不可以为了自己或其他第三人的利益而牺牲受益人的利益。因此,信托公司在按照委托人的意愿管理或者处分信托财产、处理信托事务时,不得使自己个人的利益与受托人的职责发生冲突,不得利用受托人的地位以任何方式为自己或者其他第三人牟取利益或方便。

  “临事而惧,好谋而成”,则是注意义务要求受托人必须抱有的态度。因为信托成立后,信托财产虽系于受托人名下,由受托人实际控制,但并非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的管理或者处分,是为了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必须以最大勤勉之精神和格外谨慎之态度,履行其作为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在接受所托,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的时候,信托公司首先应时刻怀有“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戒骄戒躁的谨慎心态。这要求信托公司在开发投融资项目时,应该有所取舍,要切实防范因公司的利润压力或员工的过度激励等不恰当的、激进的、过分冒险的安排,导致受托人降低信托项目的准入门槛,放松信托项目的风控标准。同时,信托公司必须把好客户、项目的准入关,提高业务准入门槛,将形形色色的有各种毛病的项目杜绝在门外,时机不好的项目不做,管理不善的项目不做,风险过高的项目不做;而可以做的项目,也要控制行业、地区和客户的业务集中度。

  信托公司还必须具备“好谋而成”的能力。举例来说,在管理、运用信托资金时,受托人的“谋”,首先表现在他对所欲投资或融资项目的高标准、严要求,对于不符合自己要求的项目绝不苟且而让它们蒙混过关。信托公司要做到“好谋而成”,关键在于是否拥有足够的高素质人才。人才是信托公司形成核心竞争力的根本,信托公司必须竭尽所能地吸引一流人才,留住优秀人才,培养更多人才;要致力于营造让大家珍视所托的企业文化和心情舒畅的工作环境,提高大家的敬业精神和专业技能,让员工充分施展他们的才华,有效率地思考和负责任地工作,从而为受益人创造更多的价值。

  同时,注意义务还要求信托公司真正具备其对外宣称所具有的或者是被合理期待所具有的特殊的专业知识、经验和技能。这一方面要求信托公司具有真才实学,另一方面则要求受托人的对外宣传应该恰如其分,不得过分渲染。信托公司在宣传信托产品时,尤其是向合格投资者介绍项目风险的控制措施时,应该秉持事先确定做得到然后才敢承诺的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才是信托业长久发展的气象。如果信托业者在产品推介时纷纷避重就轻、避实就虚,说到风险就吞吞吐吐、虚言搪塞,或者甚至不惜大言炎炎,说大话不怕闪了舌头,实际上是不断给这个行业积聚风险,迟早会受到投资者的遗弃。

  信托公司脚踏实地、一丝不苟、持之以恒地履行好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是风险管理的坚实基础,是信托制度的根本要求,是信托事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加快结构调整,是有效降低信托风险的必由之路

  当前信托风险在现象上主要表现为“一对一”的融资类信托计划实现刚性兑付与融资主体可能出现信用风险之间的矛盾。“新常态”所呈现出的经济环境的巨大变化,客观上将引导和驱使信托公司摆脱路径依赖,尾随市场的需求,应对竞争的压力,主动地进行结构调整,在风险型的融资类业务上大幅度去杠杆,大力开发收费型的投资类和投行类业务,从而改变信托公司以融资类业务为主营业务的现状,使之在中短期转换为风险型的融资类业务与收费型的投资类、投行类业务并重,在中长期转换为以收费型的投资类、投行类、事务管理类业务为主的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机构。 

  首先,信托公司应大力拓展收费型、投资类的资产管理业务。在与银行竞争大优客户的融资业务的过程中,信托公司并无优势,激烈竞争的结果使信托公司收窄收益率,业务量被挤压,风险增大。这需要信托公司重新从制度上审视自己长短处,发掘并运用所具有的比较优势——现有金融体制赋予信托公司的股权投资的业务功能,开展具有买方业务特征的资产管理业务,包括:(1)以基金方式参与项目股权投资。我国尚处于资本形成的初级阶段,企业的资本实力偏弱,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缺乏财务稳健性。这给了股权融资功能以用武之地,例如,信托公司可以改变目前以债务融资为主的房地产信托模式,与优秀的开发商合作,投资入股到精心挑选的项目公司中,与开发商深度合作,封闭运行,共同管理,共担风险,既避免与银行进行抵押融资的浅层次竞争,又可给投资者提供更高的浮动收益。华宝信托推出的华宝金石长赢系列-腾飞创新园信托计划就属于此类产品。(2)以基金方式参与私募股权(PE)投资。PE投资有利于完善金融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创业企业融资,推进中小企业的成长,提升我国经济竞争力,增加就业机会。信托公司参与PE投资业务已有成功案例,如平安信托旗下PE子公司平安创新资本,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项目超过50个,投资规模超过200亿元,获得了丰厚回报。而中融信托、湖南信托等也设立了PE子公司。(3)以基金方式并购投资。我国虽已有“世界工厂”的称号,但产业结构中存在行业集中度不高,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不多的问题。在产业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方式的过程中,企业兼并重组是必由之路。去年以来,相关部门和国务院发布了一系列支持企业并购的政策,这将促成并购迎来新一波高峰期。目前,医药类上市公司中已有8家公司参与设立了医药并购产业基金。在并购业务中,信托公司可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参与并购活动。最近,上海信托宣布成立一家直投子公司——上海浦耀信晔投资管理公司,将重点关注于大健康产业的产业并购。信托公司开展上述多样化的股权投资业务后,一来此类基金产品有利于组合投资,在客户和项目上分散风险,二来由于此类产品将不再设立预期收益率,并将设立可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延长的弹性期限,有利于促进信托投资者行为模式转变为真正的投资行为,破除刚性兑付;三来此类产品有利于改变过去业务较为集中于房地产业务和信政合作业务为主的现状,扩展进入更广阔的实体经济、战略性新兴行业的渠道,从而在行业上分散风险。

  其次,信托公司应大力拓展资产证券化、附信托私募企业债等收费型的投资银行业务。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最大的金融创新之一,在金融“盘活存量”总体要求下,资产证券化大有用武之地,市场容量十分可观。中信信托、中诚信托、上海信托、外贸信托等积极参与了银行间市场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近期华能贵诚信托作为发行人和受托机构,参与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发行和流通的平安银行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对于信托公司下一步参与交易所资本市场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有开路之功。

  最后,信托公司应大力拓展家族信托等收费型的财富管理业务。据了解,在国外许多地区,信托是资产达到1千万美元以上的家庭的标准配置,它可以在安全、自由和效率等方面很好地保障行将年老的“富一代”在家族内将财富进行传承,同时可以很好地达成富裕人士参与公益活动的意愿。平安信托、中信信托、北京信托和上海信托等已经开展了家族信托业务。

  在信托业步入“新常态”之际,信托公司只有加强信托文化建设,毫不懈怠地履行好受托人的职责,同时探索出业务结构调整、增加收费型业务占比的新路子,才能促进信托业管理好各类风险,在此基础上更上一层楼,迎来发展的新天地。

  (本文作者介绍:作者系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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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信托风险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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