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部分保险公司网店被关停而点赞

2014年09月01日 11:35  作者:董希淼  (0)+1

  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董希淼

  国华人寿、珠江人寿、弘康人寿等保险公司,被监管部门叫停一切电商业务,在淘宝天猫上的网店同时下线。有人说,监管部门这次出手,是将互联网保险这一新生事物扼杀于摇篮之中;有人还说,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不能使用传统的监管手段和方法……我认为,监管部门这次关停,应该只是暂时之举,针对的是违规行为,而不是彻底否定互联网保险。

珠江人寿天猫旗舰店公告截图珠江人寿天猫旗舰店公告截图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国华人寿、珠江人寿、弘康人寿等保险公司,被监管部门叫停一切电商业务,在淘宝天猫[微博]上的网店同时下线。据说,这些保险公司的高管因互联网保险问题被保监会“请喝茶”。

  保险公司网络销售的各种不靠谱,我早已关注。去年年底,我就在《对金融理财产品在线销售的冷思考》中,呼吁监管部门“对在线销售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今年4月,我发表《互联网保险到了自省自重的时候》,忠告“那些中小保险公司和电商平台,玩噱头不要太过火,否则不但会搬石头砸了自己,还将给整个行业带来难以挽回的影响”。所以,对于这次关停,我不但不感到意外,反而觉得恰到好处。

  即便是保险业内的人士,都不一定了解3家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很多人甚至还没有听说过上述公司。但去年下半年以来,他们的确是红火了一把,吸引不少眼球,其舞台便是互联网:

  去年“双十一”期间,国华人寿淘宝店大卖保险5.3亿元,其中“华瑞2号”还创下4.6亿元的单品记录,一时间让很多同业“羡慕嫉妒恨”。今年2月份,支付宝[微博]推出“用户专享权益2期”,号称“余额宝[微博]二代”,事实上对接的是珠江人寿的一款万能险。3月底,阿里巴巴[微博]高调推出的“娱乐宝”,其实还是一种国华人寿的一款投资连结型产品,只不过披着“100元就能投资拍电影”的新装。而刚成立两年的弘康人寿则更为另类,未设一家分公司,没有一个专职销售人员,全部团队不足50人,据说通过互联网保险销售产品已达6亿元。

  这3家公司都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尽管前段时间名声大噪,但在整个保险市场中仍然微不足道。值得注意的是,泰康人寿和平安保险网店内相关保险产品也已悄然下架。点开两家公司的天猫旗舰店,只剩下寥寥无几的数种健康、意外险产品。

  互联网渠道被视为保险产品的“第三条道路”,一度承载厚望。少数保险公司甚至把宝都在上面,所有资源向电商业务整合。监管部门这次全面叫停,对这类公司而言可谓是“人艰不拆”。那么,他们究竟是触犯了什么样的“天条”,导致监管部门祭出如此重手?

  从表象看,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以预期收益率为噱头,严重误导客户。如“华瑞2号”,号称预期年化收益率高达7%,但事实上仅是“保本不保息”的产品;若第一年退保,还按照账户价值2%收取手续费。二是多打“理财”牌,频繁使用“低门槛”、“超短期”、“高收益”、“有保底”等用语;有些还将保险产品与货币基金、活期存款等进行短期收益简单对比,违反了相关规范。为支撑向客户承诺的高收益,少数保险公司将保险资金违规投向一些高风险项目,潜在的投资风险极大。事实上,那些通过网络渠道销售的保险产品,近段时间来客户投诉很多,退保率也很高,冰山下的问题已经慢慢显现。

  更为重要的是,互联网保险这些不规范的行为如果不尽快进行整顿和纠正,将带来更多深层次的问题:

  首先,从行业的角度看,互联网保险夸张甚至虚假的销售行为将影响保险行业的声誉。在国内,保险行业整体口碑不佳,有些写字楼门口甚至张贴了“保险推销人员不得入内”之类告示。这与保险公司的营销方式有很大关系。前些年,代理人队伍的无孔不入,银保业务的无序发展,都给保险业务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教训深刻。而现在,互联网保险的那些不当行为,误导的是客户,扰乱的是市场,损毁的是整个行业的形象。

  其次,从监管的角度看,大量销售短期化的产品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压力。今年2月保监会就发布通知,规定保险公司销售高现金价值产品的,应保持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一旦不达标,保险公司就应立即停止销售这类产品。但是就有少数保险公司,我行我素,借助互联网渠道激进销售高现金价值保险产品,盲目冲大规模,以至于偿付能力触及到监管红线。如果不及时叫停,恐怕将可能引发流动性问题。

  再次,从市场的角度看,互联网保险特性加剧保险市场供求失衡,为长期发展埋下隐患。保险的核心价值在于保障,这是保险的根本,是保险区别于其他金融产品的核心特征。但目前,保险市场的供求存在结构性、阶段性的失衡现象,保障产品仍然偏少。而当下互联网保险多为短期化、低保障的“短平快”产品,偏离了保险的保障本质,加剧保险市场的失衡,使保险产品结构更为畸形,对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并无帮助。

  所以,我们要为监管部门这次果断的行动点个赞!其实,保监会今年年初就提出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要求,可惜并未引起重视。相信这次出手,也是忍无可忍之后的决定。的确,互联网保险需要从一开始就建立好制度,确定好规则。如果等到诸多问题和风险集中爆发的时候才进行补救,对整个市场和客户的伤害会比较深。

  有人说,监管部门这次出手,是将互联网保险这一新生事物扼杀于摇篮之中;有人还说,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不能使用传统的监管手段和方法……我认为,监管部门这次关停,应该只是暂时之举,针对的是违规行为,而不是彻底否定互联网保险。

  8月13日,堪称保险业“新国十条”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正式公布,为全社会勾勒出一个“大保险、大保障”的宏大远景。保险行业尤其是中小保险公司,要正确认识互联网时代的挑战,把握好国家加快发展的机遇,少一些不切实际的浮躁,克服一夜成名的冲动,真正借助互联网技术和渠道,开发符合保险本质、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立足当下,着眼长远,将互联网保险推向前进。

  如此,面向未来,我们还将对保险业充满信心。

  (本文作者介绍:零售银行观察者、兼职财经评论员,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微博名称:@东行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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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网销保险保监会互联网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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