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4月10日电 樊斯坦 王柳黎 记者 胡新桥
湖北省谷城县石花骆驼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是襄樊市骨干民营企业,其生产的“骆驼牌”蓄电池是国内知名品牌。该企业驻山西省阳城县经销点所经销产品被当地执法部门错误查封,随后山西某报作了报道。近日,谷城县人民法院受理该公司诉山西某报名誉侵权案后,办案人员快速查证,多方斡旋,该报在当地媒体公开更正,为企业消除了
负面影响。
今年3月13日,山西阳城质监局在骆蓄公司驻阳城龙永明蓄电池经销部检查时,错误认定“骆驼牌”蓄电池上标注的QS标志系食品专用质量安全标志,不能用在非食品产品上,并据此对该批“骆驼牌”蓄电池予以封存。
3月15日,山西某报以《奇怪!电池贴着食品生产许可标志》为题报道了该消息,并标注出骆蓄公司的名称。在“3·15”这个消费者、经营者都极为敏感的特殊日子,骆蓄公司被覆盖山西全省的媒体错误曝光,对公司名誉产生了负面影响。情急之下,骆蓄公司向谷城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某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3月26日,谷城法院办案人员到达山西阳城质监局,向该局出示QS标志使用范围的规章文件,并依职权向其调取了对骆蓄公司驻阳城龙永明经销部行政检查处理的相关证据。阳城质监局当即承认了其封存“骆驼牌”蓄电池行为的错误性,并向办案人员出具了认定错误、解除封存的书面材料,表示配合办案人员与某报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对骆蓄公司造成的名誉损害。在阳城调取关键证据后,当天中午办案人员立即马不停蹄赶往太原市,向该报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该报表示愿意与原告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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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一)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
(二)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三)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
(四)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
(五)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
(六)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品。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第八十六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质量安全”英文(QualitySafety)字头(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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