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提要
6年前,海南省东方市大田镇居民邢亚盖无故遭民警枪击。
案发后,公安机关以邢亚盖是杀人犯罪嫌疑人为由,认为民警开枪属正当行为予以通报表扬。
近期,邢亚盖的上访材料得到有关领导批示。
2006年3月15日,邢亚盖收到了检察机关签发的《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6年前开枪击伤他的警察已被检察机关指控涉嫌滥用职权罪。
本报记者就6年前的这起警察枪击村民案进行调查。
警察配枪对于制止突发事件有较好的控制能力,可以使其在抓捕凶犯或他人生命受到威胁的紧急关头,制止犯罪的继续以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对于配枪警察使用枪支有严格的规定和限制,非遇到法定情形和特别授权,警察不能随意开枪。违法使用枪支应当接受法律的制裁。
本案中,民警违反法定情形开枪击伤他人,已属不当;又将被害人诬为“杀人在逃犯”予以追捕,令人气愤。本应以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的警察,在本案中却成了侵犯公民健康、生命权的嫌疑人。
本报刊发此文是想借此案提醒那些有责任维护公民正当权利的部门和人员,切实做到依法办事,恪尽职守。
——编辑手记
2006年3月15日,海南省东方市大田镇居民邢亚盖收到了检察机关签发的《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6年前开枪击伤他的警察已被检察机关指控涉嫌滥用职权罪。
这起6年的冤案在得到有关领导的批示后,终于有望昭雪。
记者日前来到邢亚盖的家乡,就6年前的那起警察枪击案进行调查。
民警开枪击伤村民
“2000年7月24日,岳父家盖房子请我的几个兄弟帮忙。下午,我骑着岳父的摩托车去新宁坡村零公里集市买菜招待客人。此时正是当地香蕉成熟的季节,每年派出所的民警都要协助税务所的人员在这里设卡对往来的香蕉商贩收税。当我骑摩托车行至税务所设卡地点不远时看到有公安民警在场,突然想起自己没有驾驶执照,怕民警抓住罚款,便掉头往回开。就在我掉头的一刹那,听见背后两声脆响,紧接着我的腰部和右背部便流出鲜血。我明白我是被枪打了。”邢亚盖用颤抖的声音向记者讲述着被枪击的过程。
“中弹后我不敢停车,用左手捂住胸口,右手操纵摩托车往家里骑。因为流血过多,眼睛已经有点看不见路了,但生怕倒在路上再也起不来。路上我碰见同村的符小润,便向他喊:快告诉我岳父,派出所的人开枪打了我。他骑摩托车飞快地朝村里去了。我将摩托车骑到岳父家门口便连人带车摔倒在地,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说着,邢亚盖脱掉了衬衫。记者看到,位于腰部和右胸部的两处枪伤清晰可见。
52岁的新宁坡村村民符仁前是当年案发现场的直接目击者之一,听说案子得到上面的重视,便说出了那天他所看到的一切。
“我看见邢亚盖靠近收税站时,不知为什么掉头往回开,一名警察马上掏出手枪向他开了两枪。”符仁前用手比画出一个手枪型,做了一个开枪的姿势。
他还告诉记者,“开完枪以后,那个警察若无其事地回头进了路边的税务所……”
民警要求家属私了
记者在新宁坡村的一间普通房屋内见到了邢亚盖的岳父符光华,当时他是新宁坡村村委会主任。
“那天下午5点多,符小润骑摩托车过来告诉我邢亚盖被警察开枪打了。正说着邢亚盖满身是血,摇摇晃晃地骑着摩托车过来,脸色苍白,身上穿的衬衫已经被染红了,他一到家门口就栽倒在地。女儿跑出来和我一起把邢亚盖抬进屋里。”
随后,符光华急忙跑到离家100多米的大田乡政府反映情况。乡党委书记唐道勇听说后马上吩咐用乡政府的车把邢亚盖送往东方市人民医院抢救。
于是,大田乡党委副书记文能和大田乡派出所所长章生贵,开车把已经昏迷的邢亚盖送往东方市人民医院。
符光华说:“当我们的车开到收税站时,我跳下车指着税务所所长李诗海和工作人员大声质问:‘谁开枪打了人?’没人吱声,这时候大田乡派出所副指导员文瑞强从派出所里跑出来慌张地说,‘是我开的枪,我错了,你们不要报案,所有费用由我支付。’”
据了解,大田乡派出所副指导员文瑞强,当天和税务所工作人员在零公里处设卡收香蕉税和车船使用税。
符光华回忆说,“文瑞强看到车上受伤的邢亚盖后,骑摩托车跟在汽车后面一起把邢亚盖送进了东方市人民医院并交1000元住院费和手术押金。
“当晚9时,邢亚盖经医院抢救脱离危险。
“邢亚盖脱离危险后,文瑞强与他的朋友章生贵、李诗海在东方市的老母鸭饭店请我们吃饭,再三请求不要报案,一切费用由他负担。我拒绝后,双方不欢而散。”
被害人成为在逃犯
第二天早上,符光华和他的弟弟符光富与邢亚盖的父母到东方市报案,然而令邢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符光华说:“就在邢亚盖的父母报案不久,东方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和大田乡派出所民警赶到医院,以邢亚盖是杀人在逃嫌疑犯为由,在没有拘留证、逮捕证的情况下,将根本无法行动的邢亚盖用手铐铐在病床的床头上。”
公安人员在病房对邢亚盖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审问后,警方认为邢亚盖是“杀人在逃犯”。公安人员把邢亚盖病房里的窗子和门封闭,不得与外界联系,并由警察24小时监控。
“我当时躺在病床上不知道说了什么,只记得民警给我的大拇指上涂了些红颜色钢笔水,然后摁着我的手在一张纸上摁了手印儿。”邢亚盖对记者说。
媒体报道“追捕行动”
随后,由当地公安局刑警队、大田乡派出所、检察机关组成的数十人“追捕小组”,邀请东方市的新闻媒体录制了一场抓捕“杀人逃犯邢亚盖”的全过程。
如今,许多村民还对当年的情形记忆犹新。
“那天,几辆警车突然冲进了新宁坡村,十几名警察荷枪实弹从车里冲出来,包围了一家农户的屋子,在院子里进行搜查,几名当地电视台的记者忙前忙后现场录像……”一个村民告诉记者:“其实,警察包围的不是邢亚盖的家,那户村民叫吉平汉。”
即使到现在,吉平汉还是不能理解当年警方这一做法,他说:“在没有出示任何搜查证的情况下,警方冲进我们家莫名其妙地搜查……”
2000年7月27、28、29日晚,一则“抓捕杀人在逃犯”的新闻在当地电视台连续播放了三天,8月1日,《今日东方》报也刊登了“抓捕杀人在逃犯邢亚盖”的消息。
符光华给记者出示了这则消息的复印件,标题是“杀人在逃犯哪里逃!叭叭两枪把你撂倒!”。
这场“抓捕逃犯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当地群众的强烈不满。东方市公安局纪检委专门到新宁坡村走访群众,查看户口时发现邢亚盖与被指控参与命案的嫌疑人毫不相干,要求解除对邢亚盖的监控。
8月2日,警方要求由符光华担保,将被铐了8天8夜的邢亚盖解开手铐,取保候审。
媒体报道“抓捕逃犯事件”后,文瑞强开始拒绝支付住院费并收走了邢亚盖的病历。
“2000年8月11日,邢亚盖只好出院回家中治疗,三年后逐渐恢复,但至今仍然干不了重活。而公安机关对邢亚盖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一直到现在还没有解除。”符光华说。
公安机关另有说法
2000年3月23日,东方市公安局出具的一份《提请批准逮捕书》中写道:“1999年8月22日,大田乡新宁坡村的十多名村民在零公里将一男青年王某用木棒打死,许多涉案嫌疑犯仍没有归案。”警方认为邢亚盖就是当年的“杀人逃犯”。但记者在这份批捕书中却没有找到邢亚盖的名字。
而根据东方市公安局2000年8月2日出具的《关于大田派出所副指导员文瑞强开枪击伤杀人在逃犯邢亚盖的调查报告》显示:“1999年8月22日,大田乡新宁坡村青年邢亚佳参与打死了王某,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邢亚佳仍潜逃在外。根据大田派出所所长章生贵的安排,文瑞强在大田乡零公里税务关卡内蹲坑守候,抓捕‘8·22’杀人案在逃犯,当发现邢亚盖骑摩托车往税卡开来时,文瑞强大声喝道‘站住!’邢亚盖立即掉头逃跑,文瑞强徒步追赶并朝天鸣枪,邢亚盖并未停车,于是文瑞强连开两枪击中邢亚盖。文瑞强开枪后不清楚是否打中了邢亚盖,直至晚6时,大田乡党委副书记打电话至派出所后,文瑞强方知故意杀人在逃人员邢亚盖被击伤。”
报告中还写道:“可以认定,文瑞强使用枪支属于正当行为,市局予以通报表扬……”
符光华告诉记者,“佳”与“盖”在当地黎族方言中发音相近,但邢亚佳是新宁坡村6队村民,当年17岁,邢亚盖当时已经27岁。两者并非同一人。
2006年3月10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了东方市公安局,找到了当年大田乡派出所所长,现任东方市公安局经济犯罪检察大队队长的章生贵了解情况,下面是记者与他的一段对话录音:
记:2000年7月24日邢亚盖案件发生的时候,你在哪里?
章:“我在外学习。”
记:符光华等人说,文瑞强请家属吃饭的时候你也在。
章:“没有这事。”
记:请介绍一下你所知道的邢亚盖案件情况。
章:“1999年8月22日,新宁坡村一些人手持木棒等凶器在一家饭店门口打死一人,但没有抓到凶手。文瑞强告诉我,他只记得打人凶手的样子,但是不知道名字,所以在提请批捕名单中难免有遗漏。
“2000年7月,文瑞强开枪打伤邢亚盖后,他告诉我1999年8月打架的人里有邢亚盖。当天,他在木材检查站隐藏守候,税务所也在那里收香蕉税和车船使用税,文瑞强想在这里暗捕杀人在逃犯。”
记:据你了解,开枪的过程是怎样的?
章:“邢亚盖骑摩托车过来后,文瑞强令其停车。邢亚盖听到后转头逃跑,文瑞强冲上去抓住摩托车后架,被邢亚盖踢倒在地,文瑞强鸣枪示警后向摩托车轮胎开枪。
“文瑞强主观上是要打摩托车轮胎,但邢亚盖逃跑处在下坡处,所以子弹打到了邢亚盖身上。开完枪后他返回派出所,不知道打中了没有,晚上才知道邢亚盖被击伤。”
随后,记者采访了东方市公安局的林副政委,他告诉记者,他2002年由部队转业到公安局工作,对邢亚盖一案知道不多。但近几年开展三项教育工作以来,市局纪检委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警风教育活动,通过早发现,早研究,早教育,坚持把不正之风扼杀在苗头状态,东方市警民关系比较融洽。特别是现任市委书记黄成模同志上任以来,坚持廉政建设,廉政之风吹进了东方市警界,也使整个警民气氛焕然一新。
检察人员发现破绽
第一个对邢亚盖案件提出质疑的人,是当年东方市检察院检察官黄宗山,现已经退休。
2006年3月10日中午,记者来到黄宗山家。黄宗山拿出一个旧公文包,出示了这些年来他收集的关于邢亚盖一案的证据和材料。
黄宗山说:“事发第二天早上,东方市公安局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紧急会议,大田乡派出所所长章生贵介绍邢亚盖一案的过程。参加会议的东方市检察院刑事批捕科科长张少雄当场提出了质疑,他说:‘邢亚盖不是批捕的逃犯,你们公安部门的批捕书里没有这个人。’但公安机关没有理会。
“我了解了邢亚盖案件的经过后,写了一个报告给海南省政法委、省公安厅和省纪检委。当时省政法委批示:转东方市检察院调查并将结果上报。检察院监督局法纪科调查发现,公安局说邢亚盖是参与杀人案的在逃犯,但所有已经抓捕归案的犯罪嫌疑人都说没有邢亚盖这个人。
“后来,有人大代表在东方市人代会上将该案作为提案,但没有回音。”
开枪警察已被批捕
2006年春节前,由邢亚盖一家寄给中央有关部门的一份信访材料得到了领导的批示。之后,海南省检察院将此案指定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调查。
2006年3月14日,记者到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采访,该院黄副检察长告诉记者,“接到上级指示后,我院渎职局对文瑞强一案进行了调查,已经侦查完毕,目前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将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文瑞强提起公诉。”
对于文瑞强是否是因拒绝私了而诬告邢亚盖一事,他说:“案件没有经过法院审理判决,不便透露。”
3月15日,在记者即将发稿时,邢亚盖电话告知记者,他已经收到了由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发出的《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对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文瑞强提起公诉的事实,邢亚盖表示并不满意。
他认为,从他遭枪击至今的一系列事情都是极为不正常的,所有的当事人难道不应该承担责任吗?他表示保留追究所有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
(编辑:谭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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