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月票改革听证会多位代表对涨价投下否决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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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 02:56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常菁 发自北京 酝酿两年之久的北京公交、地铁月票改革方案昨日开始听证。参加听证会的27名代表一致同意使用电子月票替代纸质月票。但在电子月票是否应该涨价、限次使用是否合理和是否该收取押金等方面,多位代表投了否决票。
听证的主要内容是采用IC卡替代纸质月票和适当调价。拟于明年4月1日实施的建议方案,要求将月票价格总水平上涨17.9%;使用各种IC卡乘坐月票无效公交路线享受原票价8折的优惠;购买IC卡需缴纳20元押金;经认定的城市低保人员及特困学生购买月票卡,将得到北京市财政给予的10元补贴。 建议方案认为,北京市实行的电子月票最为优惠——上海市1996年已取消月票,使用IC卡乘车不打折;目前仍保留月票的重庆、天津市,使用月票卡均限当月使用90次,乘车只打9折。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代表邱宝昌明确反对涨价。他认为,公共事业产品价格调整应通过立法规范,“公交事业是服务社会的事业,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应当增加财政补贴,来保障市民的出行特别是低收入人群的基本出行。” 建议方案提出,电子月票卡限当月使用120次。多数代表认为,这一限制对北京来说不够合理。 针对建议方案认为的北京电子月票最为优惠,不少参会代表提出异议。他们认为,北京的公共交通里程居全国第一,随着北京旧城改造和大量人口的外迁,很多人需要多次换乘公交才能到达工作地点。所以不能说北京市实行的电子月票最为优惠。 对于购买IC卡需缴纳20元押金的方案,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代表郎丹柯认为,这应该给消费者一个说法。20元对很多个人来说并不多,但总账算下来,整个北京最少有上千万元的押金。如果收取,必须让市民知道押金的用途,应定期公布财务报表。 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柴晓钟表示,月票改革会充分考虑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绝不以减少政府财政补贴为目的。北京市交通委副主任谷胜利称,改革的原则是兼顾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方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