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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咪表收费因何称霸 谁给了咪表公司执法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 09:0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一大质疑 

  谁给了咪表公司执法权?

  10月20日,省工商局、省消协公布了2005年十大典型“霸王条款”,郑州的咪表收费名列其中。

  咪表自2002年12月在郑州出现以来,咪表协管员可以锁车、可以开违章停车处理单、不买泊车卡不让停车、忘了二次刷卡就被扣20元、在一些地段重复收费……众多消费者不断投诉而又奈何不得,人们不禁发问:咪表停车为啥这么“霸气”?

  在咪表公司(即郑州市停车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记者找到了部分答案。该公司马副总经理说,郑州市公安局《关于实施机动车咪表停车计时收费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规定,咪表协管员可以对违章车辆予以锁车,开具违章停车处理单等。咪表公司是依“法”行事,不存在“霸气”。但有消费者质疑:“咪表公司锁车是侵犯了公民的权利,是不合法留置,这种强制性扣压手段,只有公检法或者有法律授权的行政执法单位才拥有。作为一家企业——咪表公司凭啥有这种权力?”

  面对质疑,咪表公司副总经理赵梓均承认:“咪表公司没有执法权”。但马副总经理表示,公安机关的文件一天没有注销,咪表公司将继续对违章车辆实施锁车等。

  一个说“无权”,一个说“有权”。那么,到底有权还是没权?“权”又从何而来?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下称停车管理中心)有关人士说,咪表公司不是“执法”而是“维权”。

  停车管理中心此言何意?记者调查发现,咪表公司与停车管理中心、郑州市公安局竟是如此关系:咪表公司的“婆婆”是停车管理中心,停车管理中心的“婆婆”是郑州公安部门。而停车管理中心除了是咪表公司的“婆婆”外,还掌管和经营着很多停车场资源。原来如此!有关部门赋予了咪表公司执法权,而“执法”衍生出“执法经济”,咪表公司岂能不“财大气粗”。

  消费者不满的还有:咪表公司之所以敢这么“霸王”,其背后还站着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称执法局)。二者是否也存在着利益链条呢?

  赵梓均拿出了今年4月28日郑州市公安局、执法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开展静态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方案》肯定了执法局的执法权——“对乱停乱放的车辆做到发现一辆、拖扣一辆”。

  消费者对此不解:《方案》是执法局自己赋予自己执法权的,有何法律效力?《道路交通法》等没有赋予执法局拖车处罚权,公安交警执法属于行使国家权力,公安部门更无权委托其他人员行使执法权。车主们对执法局

  长期以来,郑州的咪表收费堪称“霸王”,闹出了诸多冲突事件,媒体曾予报道。公众和传媒对其合法性提出了不少质疑。无独有偶,10月20日,省工商局、省消协公布:郑州咪表收费属“霸王条款”。那么,“霸王”是如何称“霸”的?“霸王”是何以产生的?从今天起,本报将对这个“霸王”进行系列报道,以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

  拖车不贴违章处罚告知书而只在地上留电话号码的做法更不理解: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均规定,只有公安交通部门才有执法权。执法局只在地上写个电话号码就把车拖走了,这是否合理?

  面对质疑,执法局有关人士说他们有执法权。依据有二:郑政会纪(2001)59号明确执法局的职责具体为“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乱停乱放的部分行政处罚业务”;国务院法制办同意郑州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国法函(2001)26号说,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对此,不少消费者并不买账:仅凭一纸会议纪要就可以罚款?这个依据是否扎实?国法函是信函而不是法律,执法局对车主罚款至少缺少上位法的支持。现在是依法行政时代,下位法应服从上位法,老法应服从新法,咪表停车管理却不按上位法和新法办事。

  两方说法

  市财政局VS 咪表公司

  市财政局:咪表公司两年没缴钱

  市场上一直传言,咪表公司同郑州市政府之间实行的是“收支两条线”政策,双方按收入比例分成。那么,究竟是按什么比例分成的?咪表公司一年能给市财政上缴多少钱?记者将市民的疑问整理成书面采访提纲传真给郑州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作出书面回复,并安排该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副局长刘志敏与记者当面沟通。

  刘称,“收支两条线”政策主要是针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而言,而咪表公司属于企业性质,他们只需按期向政府缴纳“城市公共资源占用费”。

  “因为最初没有签订分成协定,这两年来,我们不断算账、协商,但在分成比例上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所以2003年以来,咪表公司没有再给财政上缴过一分钱。”郑州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收入科主管此项工作的边科长称。

  2002年,咪表公司参与了郑州市停车场经营权拍卖会,购得3056个车位的经营权,并缴纳了一年的费用590万元。人们大惑不解:与政府的分成比例都没明确,这“经营权”是如何“拍”来的?是谁把本该属于广大公民的公共资源不明不白地“送人”了?

  咪表公司:财政每年应给俺200万元

  边科长讲,她多次和咪表公司交涉,希望在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起码同意先按照咪表公司提出的分成比例缴纳使用费,但咪表公司始终都没有同意财政上提出的先行上缴的建议。到目前为止,分成比例还没确定。

  据边科长讲,她7月份还打过咪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洪源的手机,但没有打通。她也通过咪表公司的其他人追缴财政收入,均未果。对此,咪表公司马副总经理称,当初定的是咪表公司每年向财政上缴600万元。去年由于道路拓宽改造等,撤除1000多块咪表,现在不缴还亏损,财政应每年给咪表公司200万元才对。

  N个内幕

    之一:道路被损竟要纳税人掏腰包

  咪表停车位上的道路很多地方损坏严重,维修的钱谁来出?是财政还是咪表公司?有无明确约定?如果还是财政出,建设道路的钱来自纳税人,维修的钱还让纳税人出,收益却被别人拿走了,这合理吗?

  广大市民“你我缴税修路,他人借路生财”的质疑到底有没有道理?

  “因城市规划发展而进行的市政施工影响了咪表公司的收入,他们都要计算抵扣应上缴使用费,因此更不可能支付道路维修的钱,所以,道路维修的钱是财政上出。”郑州市财政局的书面答复上这样称。

  但咪表公司主管协管员的副大队长谭利华说:“咪表公司把费用上缴给郑州市财政了,市财政如何划拨不得而知。这块儿收费他们是保密的,不会给你们媒体说。”记者调查的结果让人意外,双方说法虽有出入,但有一点很明确:建设道路的钱来自纳税人,维修道路的钱还得纳税人埋单。

  之二:协管大队长贪污被开除,深圳股东全部撤了资

  一个时期以来,社会上一直传言咪表公司财务管理混乱。对此传言,咪表公司副总经理马先生和该公司副大队长谭利华称咪表公司的深圳股东全撤资了。去年5月份,咪表协管大队长王某因贪污被开除,由于财务管理混乱,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被撤换。“当时,群龙无首,是公司一大丑闻。”他们称。

  之三:账面显示亏损,却又成立了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的新公司

  咪表公司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一直在亏损”,那他们许给政府的承诺能否兑现?边科长称,从账面上看,咪表公司的确处于亏损状态,但2004年下半年,该公司却注册成立了郑州市车友会汽车商务有限公司。记者在郑州市财政局提供给本报的《郑州市车友会汽车商务有限公司章程》上看到有以下这些内容:“本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郑州市停车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即咪表公司,记者注)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400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80%”。

  “我们观察,其实际经营状况需要落实,收入管理上还存在漏洞。”郑州市财政局的书面答复上这样称。“我个人建议,政府应重视这个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别从各自职能定位出发,将这个问题列入工作议程,尽快对咪表公司的情况调查摸底,拿出一个多赢方案。”刘志敏称。 

  编后 

  其实,相关方面需要反思、探讨的问题还有很多。

  道路作为公共资源,其产权应是全民的。“停车位、广告位、土地作为城市资源,经营好、管理好、使用好,能为政府财政提供收入,反哺市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城市是一种理念,也是全国各个城市在探索的一项工作。放弃经营是一种消极做法,应积极探索好的管理方法。只要相关部门愿意去探索,一定能找到多赢的管理方法。”刘志敏的思索,也应是关注公共资源市场化的人士的思索。

  □记者 孙斌 王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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