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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国庆期间景点门票严禁涨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 11:46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 (记者 张莉) “十一”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我省作为旅游大省,各旅游景点必将迎来不少的中外游客,为了保证大家过一个愉快的国庆节,近日下发通知,要求我省各级物价部门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价格管理工作。

  省物价局指出,严禁在黄金周前提高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严禁以各种名义或以增加项目为由变相提高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保持黄金周期间全省旅游市场价格稳定。规范旅游
市场经营服务行为,优化旅游环境,全面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对从事涉及旅游的餐饮、住宿、交通、商品、游览、娱乐以及旅行社等经营者,推行诚信服务活动。规范旅行社服务行为,明确旅游合同内容,严禁合同中出现霸王条款。制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坚决打击欺行霸市、欺客宰客、强行购物和敲诈勒索、私拿回扣和索要小费等行为。优化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六方面市场环境,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省物价局还要求各地加强对旅游市场价格的专项监督检查,落实黄金周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旅游市场价格投诉举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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