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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10月10日起22种常用药平均降价40%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 09:36 华夏时报

  22种常用药平均降价40% 总体降价金额约40亿,10月10日起执行,公布举报电话12358

  本报记者 江金骐 报道

    22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将于10月10日起下降,国家发改委日前决定,此次降价共涉及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40%左右,最大降价幅度达63%。

  此次降价范围的22种药品,以抗感染类药品为主,临床应用比较广泛,价格虚高空间较大,也是各方面反映比较集中的品种。按这些药品现在的销售量测算,此次总体降价金额大约在40亿元。

  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表示,价格部门将对医院使用这22种降价药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果今后降价药品在医院的销售量出现明显下降而又没有合理解释的,应由

卫生部门给予医院相关责任人相应处罚。

  周望军表示,如果患者10月10日后发现这22种药品在医院或药店的最高零售价格超过政府定价,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

  价格管理部门同日宣布,10月10日起,降低16家在华投资外国制药企业的15种药品零售价,降幅从10%到40%不等。这16家制药企业包括辉瑞、罗氏、礼来等公司,涉及头孢、环丙沙星、氧氟沙星等临床应用较多的品种。

  “这次降价,主要因为有些药品生产规模、生产技术进步带来的结果,有些是对企业过去自定价虚高的回归等。”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价格所曹建军研究员说,

药品降价是意料之中的事。

  曹建军分析,看病难、看病贵、药品价格高等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降低药品价格,对于抑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是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的,但药品价格只是影响医药费用的因素之一,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尚需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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