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分析认为北京家庭债务比例不可能高于美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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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 10:06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讯 “如果家庭债务比例在122%,也就是说一个月收入1000元的家庭,每月需要偿还1220元的债务,银行怎么会把住房按揭贷款发给他呢?”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徐茂魁,对北京家庭负债率高达122%的判断表示质疑。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易宪容也认为,中国家庭122%的债务负担比例和美国家庭债务负担数据不具可比性。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随着个人消费信贷规模的急剧扩大,国内一些大城市的家庭债务急剧攀升,北京家庭的负债比例高达122%,甚至已经超过了美国。该文称,金融债务比率是衡量家庭债务负担的指标,等于家庭债务余额与家庭可支配收入之比。我国家庭债务的主体是以住房贷款和汽车贷款为主的个人消费信贷,而大城市的家庭高负债主要是由高房价引起的。 对于家庭债务比例的计算,徐茂魁认为,应该更加合理。他说,如果家庭债务比是根据家庭债务总余额与家庭可支配收入之比得出,那么由于我国家庭债务的主体是住房按揭贷款,而住房贷款的还款期限一般来说比较长,最长可达30年,那么将住房债务按还债时间进行平摊,则平均下来每月家庭债务比例并不会很高。如果122%这个数字是根据月均债务与月均可支配收入之比得来,那这样高的家庭债务比例又怎么生活呢?此外,由于某些原因,中国个人收入在统计上存在一些漏洞,一部分收入没有被计算可能也是家庭债务比偏高的原因。 据了解,近十几年来,受上世纪80年代之后的低利率和低通胀的影响,美、英、日等各主要发达国家的家庭债务持续上升,这些债务主要是住房按揭和信用卡。在美国,2003年的家庭债务比例已经达到115%。其中,住房按揭占家庭债务的75%左右。目前,美国家庭债务总额已经超过9万亿美元。 “中国家庭债务比例和美国家庭债务负担数据不具可比性。”对于中国家庭负债率高于美国的说法,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易宪容说,中国家庭支出结构、消费习惯和家庭财产的分布结构,和美国都有很大的差别。西方国家已经养成了消费信贷的生活习惯,日常生活消费多是先刷卡后还账,而国内家庭的消费习惯完全不同,消费信贷还只是在汽车方面多一些,主要的债务还是住房信贷。 在易宪容看来,现在国内住房市场的热销仅是以往“存量需求”的释放,而不是潜在需求真正地转化为有效需求。这种“存量需求”的释放又基本上依赖于银行信贷及边际的收益转移来完成。 “现在,银行贷款利息很低,很多人觉得20年还贷也没有多少钱,本来买50平方米的住房就够了,却一下子就买了100平方米。”易宪容说,其实,这是由于大家还没有经历到购房按揭的利率波动,利率升高了,购房人的负担马上就会暴露出来。整个世界的利率都在调整,在升息的情况下,购房人就会考虑到利息太重,购房的需求就会马上降下来。在这种购房需求下降的情况下,房价又马上会往下跌,越往下跌,需求也就越往下降,房价自然撑不住。 易宪容说,现在购房的人,资金基本来自银行。从1998年到现在,购房信贷增长了至少5倍以上,到2003年是1.2万亿元,而今年上半年就一下子增加了6000亿元,到今年年底肯定将突破2万亿元。大家把所有的风险都押到银行身上,这才是最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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