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信托回应东方金钰违约:仅承担事务管理职责

中海信托回应东方金钰违约:仅承担事务管理职责
2018年07月06日 12:52 新浪财经综合

【Pick中国好银行,你为谁打Call?】“2018(第六届)银行综合评选”正式拉开帷幕,作为#2018中国银行业发展论坛# 的重头戏,本年度评选设置了五大类奖项,网友可通过PC端或者手机端为喜爱的银行投票。【在线投票】

  相关阅读:

  资管计划违约牵出信托风波:中海信托陆金所角色待解

  东方金钰信托贷款利息未兑付 中海信托或将躺枪  

  来源:证券时报

  上市公司东方金钰贷款违约一事近日引发业界关注,中海信托今日对此发布关于“中海汇誉2016-87东方金钰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情况说明。

  中海信托表示,该信托计划系中海信托作为受托人,接受委托人大同证券的委托并根据其书面指令,以其主动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所募集资金及其自有资金向东方金钰(简称“借款人”)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赵宁、王瑛琰(简称“保证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信托合同约定,该司仅根据委托人指令承担一般事务管理职责。

  此外,2018年6月20日,借款人未按照信托贷款合同约定向中海信托支付最新一期的利息。该司已据此向全体受益人发送《风险警示函》,并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发送了《信托贷款利息未到账通知》。

  中海信托表示,“后续,我公司将继续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以及委托人指令,履行受托人职责。”(杨卓卿)

责任编辑:何凯玲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Array
Array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