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信托回应西藏发展诉讼:项目系事务管理信托

国投信托回应西藏发展诉讼:项目系事务管理信托
2018年06月21日 23:44 新浪财经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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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国投泰康信托回应西藏发展4.5亿诉讼:项目已结束,系事务管理信托》

  来源:信托百佬汇

  上市公司西藏发展日前卷入诉讼风波之中,与相关诉讼的原告方——国投泰康信托一同处于风口浪尖。

  这更像是一桩担保“罗生门”,西藏发展控股股东对外称曾以上市公司作共同担保,但上市公司却予以否认。

  另一方面,国投泰康信托今日向信托百佬汇记者表示,“涉事信托项目为我司事务管理类项目,目前该项目已结束,我司已正常履行受托人职责。”

  又见萝卜章?

  2018年6月18日,西藏发展于收到控股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天易隆兴”)送达的通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国投泰康信托向天易隆兴等被告提起的民事诉讼,该次诉讼事项导致公司存在控股股东股权被处置、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据记者了解,国投泰康信托向天易隆兴等提起两项诉讼,涉及3个产品,涉资金额为10.2亿元。第一个产品“国投泰康信托鸿雁1969号单一资金信托”成立于2016年,国投泰康信托向天易隆兴发放贷款4.5亿元, 贷款专项用于天易隆兴补充流动资金。

  国投泰康信托称,天易隆兴持有西藏发展10.65%的股份。该产品的担保方式为天易隆兴将所持有西藏发展28099562股限售股及其孳息进行质押担保,该质押股票已于2016年7月14 日办理证券质押登记。

  据记者了解,该项目应于2017年5月到期,但2017年9月18日西藏发展向国投泰康信托出具承诺函,承诺对天易隆兴在《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西藏发展则表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诉讼所涉事项如涉及上市公司违规担保, 经核实,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从未审议批准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任何承诺函。依据上述情况,公司已向拉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报案。

  4.5亿信托项目已原状分配

  实际上,直至今年2月份,“国投泰康信托鸿雁1969号单一资金信托”才完成了原状分配。

  国投泰康信托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该项目于今年2月完成了原状分配,我们也是受委托人委托进行的起诉,体现了我们对项目的后期管理。”

  原状分配,一般是指信托到预定终止期限,或提前终止时,受托人无法按照信托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般为现金分配)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因此将终止时的信托财产以原状方式分配给受益人(一般为债权)。

  一位信托经理对记者表示,“原状分配意味着债权已经完成转移,债权人应当自己提起诉讼,信托公司继续协助诉讼的原因或许是委托人对现状分配约定存有异议,认为项目还在存续期。”

  国投泰康请求判令天易隆兴偿还国投泰康信托贷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合计4.5亿元;请求判令西藏发展等相关方对涉及天易隆兴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求判令对天易隆兴质押的西藏发展 28,099,562股股票及其孽息的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

  另有两笔贷款与之相关

  据记者了解,天易隆兴还为国投泰康信托向北京星恒动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放的2.5 亿元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而该笔借款已经严重逾期,天易隆兴公司无力偿还。

  此外,第三个产品“国投泰康信托鸿雁 2429 号单一资金信托” 涉案资金3.2亿元,向深圳隆徽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放贷款补充流动资金。

  2017 年 6 月及9月,天易隆兴及西藏发展先后向国投泰康信托出具《承诺函》, 承诺对深圳隆徽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但最终也已违约。

  据记者了解,两项诉讼案件都将于8月28日开庭。

责任编辑:何凯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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