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孔子元)宁波高发公告,公司实控人钱高法、钱国年和钱国耀与高发控股、高发企管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4.69%的股份。为引进战略投资者,实控人方面拟协议转让股份,受让方为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让共计8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38.51元/股,转让价款共计31,963.30万元(含税)。长城国融之控股子公司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持有宁波高发1,010,649股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长城国融及子公司合计持有宁波高发股份数量为9,310,64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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