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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融资融券试点下月启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 06:39 新闻晨报

  经营经纪业务满3年、财务状况良好的创新试点类券商将首获试点资格

  晨报讯 昨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及《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相关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市场期盼许久的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即将启动。

  根据《管理办法》,有资格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证券公司,必须满足: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已满3年,且已被中国证券业协会评审为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两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最近6个月净资本均在12亿元以上等多项指标。而投资者则只能与一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向一家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和证券。

  所谓融资,即投资者可根据自有资金的规模按一定比例向证券公司拆借资金购买股票,由此将增加股市内的活跃资金规模,有利于提高股市的流动性,当然因为融资涉及强制平仓等操作也会增加股市的波动程度。

  而融券则是投资者问证券公司借出一只股票抛售,并在将来买回并还给证券公司,以期通过股价的下跌来获利,这实际上也就意味着A股市场将不再是只能做多不能做空的单边市,由此为股指期货期权和股票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扫清了制度障碍。

  融资融券的放行,对于A股市场长期的制度建设无疑将起到正面作用,但诸如可融资融券规模、对象等实施细则问题则还有待《券商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出台。

  □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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