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相关文件基本出齐 总股本门槛提高至50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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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 03:26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陈其珏 IPO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昨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新老划断”全面启动。作为配套措施,沪深交易所昨发布新版《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规则》),至此,IPO从发行到上市的相关文件基本出齐。值得注意的是,《规则》将主板IPO的门槛提高到5000万元,而不是之前规定的3000万元。
昨天,IPO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连同10天前开始施行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当初承诺的“新老划断”“三步走”蓝图正如期展开,因股改停顿近一年的新股发行顺利重启。 在外界对IPO的强烈憧憬下,交易所昨天发布新版《规则》,对股票上市提出更严格的规定。IPO发行人上市时的总股本要达到5000万元,这比之前规定的3000万元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交易所表示,这是为今后开设创业板预留了空间。 市场人士王吉舟昨向早报记者表示,目前中小板不过是一个独立运行的板块,体现不出与主板的区别。但深交所今后如出台《创业板上市规则》则很可能会体现与《规则》不同的改革方向,即放低上市条件,更注重企业的增长性,而不像主板只注重上市前的门槛。上述规定有助于让主板和创业板有所区分。 此外,昨天颁布的《规则》明确了证交所在股票上市、暂停和终止上市方面的审核权,证交所将设立“上市委员会”对股票上市、暂停和终止上市事宜进行审议。 “这是一个趋势。迟早有一天,发行审批权将完全下放到交易所手中。”王吉舟指出,从国外成功经验看,大多由交易所把握企业能否上市的权力。这是因为上市公司质量不好对交易所的影响最大。相比证监会,交易所与企业的关系更为直接,也更密切,应该承担更多审核发行的责任。目前,新股的发行审核仍由中国证监会下属的发行审核委员会负责。 此外,昨天上证所还发布了《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证监会则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至此,IPO从发行到上市的相关文件已基本出齐,停顿了一年多的新股即将全面恢复。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