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证券亏空未补 业务受限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 02:55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陈其珏 中国证监会昨天发布通知,因联合证券增资扩股资金未能按期到位,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缺口较大,决定对联合证券采取暂停保荐、承销业务等限制业务措施。据悉,这已是证监会在“五一”节后开出的第三份“罚单”。此前,巨田证券与天元证券已分别受到业务限制处罚和批评。
证监会表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证监会《关于同意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并增资的批复》的要求,联合证券增资扩股资金未能按期到位,相关股东增资承诺未能兑现,目前仍然存在较大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缺口。 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自5月15日起对联合证券采取以下限制业务措施:一是暂停保荐、承销业务;二是暂停证券账户开户代理业务;三是暂停受理、批准新业务,暂停批准增设、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暂停批准营业性分支机构的迁移、转让。 联合证券设立于1997年10月,由上海宝钢集团、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等38家大型企业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10亿元,实收资本11.18亿元。2004年5月,中国华闻投资公司、中泰信托、广西新长江高速公路公司受让了上海宝钢集团持有的联合证券全部股权。 联合证券总部位于深圳,在北京、上海设有办公区。在全国设有38家营业部,营业网点遍及全国14个省、市,员工总数近千人。 在5月7日,证监会已先后发布了限制巨田证券业务以及批评天元证券的决定。其中,巨田证券由于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目前仍然存在较大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缺口,证监会决定对其提出批评,自5月8日起,对其采取暂停保荐、承销业务、暂停受理、批准新业务等业务限制措施。 对天元证券,证监会认为未能按照整改计划规定的期限全部归还挪用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故决定对该公司提出批评,责令该公司追究整改责任人的责任。 业内人士指出,证监会于再融资开闸之际,对券商实施业务限制处罚,一方面有助于推动券商治理的深化,另一方面也是希望国内各大券商珍惜来之不易的保荐、承销机会,在未来资本市场融资功能恢复后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