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电15日过会 再融资巨轮起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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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 02:36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陈其珏 恢复融资政策出台两天后,中国证监会昨天趁热打铁宣布了发审委第一批“过会”公司名单,G长电(资讯 行情 论坛)(600900)将于本月15日接受发行审核。由此,其烧得再融资头香的机会大增。
据证监会公告,发审委定于5月15日召开2006年第1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参会委员包括吴晓东、陈永民、罗玉成、程建、鲍卉芳、鲍恩斯、马季华。审核的发行人是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认股权证)。 据悉,发行认股权证是G长电股改对价的一部分。根据其股改方案,公司将对全体股东每10股无偿派发1.5份欧式认股权证,存续期为18个月。在权证行权日,权证持有人可以按每股5.5元的价格,认购一股G长电股票,或者以每份1.80元的价格,将权证回售给G长电的母公司———三峡总公司。 4月1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发表了关于“新老划断”三步走的描述,其中第一步就是恢复不增加即期扩容压力的定向增发以及以股本权证方式进行的远期再融资。当时,多位市场人士曾向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表示,按照三步走方案,G长电拔得再融资头筹几无悬念。 但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董事长郑培敏昨天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G长电在再融资开闸后第一批“过会”,并不意味着其就一定是第一家再融资的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获批后可以在六个月内自由选择发行证券的时间。G长电也可能会选择稍后再发。而G中信(资讯 行情 论坛)、G苏宁(资讯 行情 论坛)等定向增发概念股则也可能抢先发行。 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昨向G长电保荐机构广发证券有关高层咨询,后者表示“目前一切都没有定论”。 证监会昨天同时公布了新的《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下称《办法》),其中增加了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特别程序的规定。“至此,为再融资配套出台的各大重要文件已基本出齐。”一位发审委委员昨天对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说。 昨天发布的《办法》和之前的暂行办法相比,主要在三方面有所变化:首先是增加了审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别程序。参加特别程序只需5名发审委委员,比普通程序少两名,此外,特别程序不得提议暂缓表决,而普通程序允许暂缓表决一次。 “特别程序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有助于非公开发行更便利的进行。”上述发审委委员昨天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上述举措无疑更适合资本市场的发展,也符合新《证券法》出台后的融资环境。 其次,《办法》完善了发行人接受询问和委员提议暂缓表决的制度。此前,证监会在实践中通过发布补充规定等方式不断对相关程序和内容进行了完善。此次发布的《办法》将这些做法充实到条文中。 其三,《办法》的名称和相关条文在文字上作了修改和统一,将过去的“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统一改为“发行审核委员会”。 “这是因为发审委不仅审核股票发行,还审核可转换公司债券。而原来的名称并不能涵盖这一点。”上述发审委委员说。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