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其他市场 > 中航油巨亏 > 正文
 

陈久霖案17日再审 律师称480万公开薪酬是假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 02:1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律师辩护词称陈久霖480万新元公开薪酬是假象

  上海证券报 记者 喻春来

  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一位知情人士昨日对《上海证券报》透露,新加坡初等法院昨日没有对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前总裁陈久霖作出最终判决,今天上午
9时,法院还将再次开庭审理,但是否会给出最终宣判仍无法预测。

  记者从陈久霖辩护律师处获悉,律师团已经向法官提交材料,恳请法庭在对陈久霖作出判决时对一些减罪因素给予有利的考虑。

  陈久霖的律师辩护词称,在陈久霖所承认的“在年中财务报告中造假,其中包括410万美元的互换交易营业收入”这项指控中,陈久霖所犯的是数据错误归类,而不是虚报数字。基于此,律师团希望法庭判处名义罚款,以体现法庭不同意这种错误的会计处理。

  对于“欺骗德意志银行”的罪状,律师团恳请法庭判处陈久霖轻于对林中山判罚,林中山已被判处两年监禁。

  律师团认为,陈久霖具备强有力的个人减罪因素,是对新加坡的音乐、教育、抗非典、助老、吸引中方投资等9项公益事业作出了贡献。

  对于“促使集团公司进行内幕交易”的罪状,律师团也恳请法庭判处罚款。

  律师团认为,本案是一起不寻常的内幕交易案,交易目标并非为了获取不诚实的经济利益,在这种情况下监禁判罚不是必须的。

  陈久霖对新加坡商业作出的贡献也必须得到有利的考虑。即使必须判处监禁,也应该和修改后“欺骗德意志银行”的罪状一起判罚,因为这两项指控实际上都是同一交易引发的。

  还有,陈久霖未牟取个人利益,他没有从公司的危机中谋取任何个人利益。他的480万新元的公开薪酬是一种假象,因为其中大部分是支付给集团公司的。

  同日相关报道:

  律师指中航油集团为欺骗德意志银行主要责任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270,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