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久霖认领六宗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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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 16:36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徐炯 上海报道 3月15日上午9时30分,身穿着浅蓝色衬衫、深色裤子的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前总裁陈久霖在妻子的陪同下,再次出现在新加坡初级法院的法庭上。
3月8日的庭审决定,有关陈久霖的第二次开庭安排在3月15日和16日两天。3月15日的庭审上,陈久霖对于6项指控,承认有罪。 据出席庭审的有关人士描述,在陈久霖的律师宣读有关陈久霖承认六项罪名的说明时,陈一直保持沉默,只在黄健安(Wong Keen Onn)法官询问陈久霖是否明白有关认罪的恳求时,陈久霖才回答说是。 按照计划,15、16日新加坡初级法庭将进行为期两天的庭审。据陈久霖律师的助手透露:目前,陈久霖还没有被正式宣告有罪,最后的宣判可能要在一周之后。 陈久霖原本面临15项指控,其中包括造假、欺骗等罪名。 陈久霖承认的6项罪名包括:制造虚假财务信息,误导投资者;未能按照公司法要求遵守公司董事的职责;没有及时通知新加坡交易所有关公司巨亏情况;共谋欺骗德意志银行;获得了中航油公司同意,进行了内幕交易等。 法庭上,陈久霖的律师表示,陈久霖所作的一切丝毫没有个人的利益,陈久霖只是做了他自己认为可以给股东带来最大利益的事情。 按照新加坡法律,15项指控如果成立,陈久霖可被判最高入狱7年,并面临25万新元的罚款。而目前,陈久霖承认的6项指控中,有5项的最高刑期为入狱7年,并可罚款25万新元。 开庭之前,陈久霖的律师黄锡义(Michael Hwang)表示,法庭的判决会考虑其余9项陈久霖没有认罪的指控。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