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孙成刚违规炒股被查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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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 01:54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敖晓波) 记者昨天从证监会获悉,持续一年多的证券咨询名嘴孙成刚违法买卖股票一案目前已调查审理终结。鉴于其违规行为的存在,证监会决定没收孙成刚违法买卖股票的违法所得1,992,110.42元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据了解,1995年6月5日,孙成刚开立股票账户A123568832。直到2004年4月6日,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才在2003年年报披露,孙成刚上述股票账户中持有该公司22.07万股流通
经证监会调查,该账户在2000年12月21日至2002年3月25日期间挂于孙成刚配偶王艳红资金账户下,2002年3月26日至2004年5月18日期间挂于孙成刚岳母滕德英资金账户下。自2002年3月25日至2004年4月22日,孙成刚股票账户除安源股份外,还买卖其他81只股票,共计进行831笔交易,盈利1,992,110.42元。违法行为发生时,孙成刚系山东神光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执行董事和首席分析师。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不得为自己买卖股票及具有股票性质、功能的证券以及期货。”《证券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也作出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孙成刚此前曾表示,他的个人股票账户开立于1993年,1998年证监会出台有关规定后,自己就主动销户,并再未进行过股票交易。至于安源实业,完全是其岳母的个人行为,与他本人无关。 但调查结果显示,上述事实有孙成刚股票账户交易流水及统计资料、孙成刚配偶王艳红及岳母滕德英资金账户的开户资料、资金进出凭证和相关被调查人员的谈话笔录等证据在案佐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