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ETF业务实施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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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 09:5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敖晓波) 记者昨天从深交所获悉,深交所有关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的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已就绪,以深证100指数为标的的首只深交所ETF———易方达深证100ETF将于近期推出。针对交易细节,深交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 据介绍,《细则》对ETF发售、申购、赎回、特定的交易、信息披露及相关风险控制
此外,《细则》要求基金管理人于每个交易日开市前向市场发布当日申购赎回清单文件,深交所将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实时计算并通过行情系统向市场发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供投资者申购、赎回、买卖ETF时使用与参考。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推出ETF主要是深交所发展基金业务、完善产品系列、丰富市场层次、促进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ETF作为高效率的指数化投资工具,具有透明度高及标准化程度高、交易活跃、费率低廉等优点,被各类投资者所接受。 -链接 如何参与深交所ETF交易 第一,投资者参与深交所ETF交易应持有深圳证券账户。投资者进行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买卖ETF份额,可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投资者进行实物认购和申购、赎回ETF份额,必须使用深圳A股账户。 第二,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在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现金方式认购ETF份额,同时还可进行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实物认购。 第三,基金上市并开放申购赎回后,投资者可在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通过交易系统买卖ETF份额。同时,可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办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交易系统申购、赎回ETF份额。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