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成拦路虎 焦作鑫安化工资产置换成泡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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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 08:24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陶俊 焦作鑫安(000719)今日公告,公司以纯碱、氯化钙等化工资产置换大股东一宗国有土地的计划,因该宗土地的土地证批复手续仍未办理完毕而被迫终止,原拟审议此议案的股东大会也因此被取消。
今年8月,根据焦作市政府有关环保的要求,为加快实现企业产品结构调整,焦作鑫安决定终止纯碱、氯化钙等产品的生产经营。公司大股东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其拥有的一宗国有土地置换公司上述化工资产。 土地手续始终未完成 在焦作鑫安决定终止纯碱、氯化钙等产品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花园集团于8月2日与公司签订了协议,拟以其拥有的一宗面积为104652.34平方米的国有土地,置换公司所属纯碱、氯化钙等化工资产。该资产置换方案尚需经公司原定9月16日召开的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焦作鑫安当时考虑,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公司将最大限度地卸掉化工类弱势产业的负担,同时取得一宗地理位置优越的土地资源,加之公司原纯碱、氯化钙等化工资产所占用的81985.2平方米土地,公司将有共计199800平方米的土地可资利用。上述两宗土地均处于城区,地理位置优越,升值空间较大,将为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转型提供可靠的保障。对于化工资产所占土地,公司一方面拟进行变现,补充流动资金,全面启动药业生产;另一方面进行房地产开发,涉足新的业务领域。 然而,这桩好事操作起来却困难重重。 公告称,由于该宗土地系花园集团依法兼并原郑州化工设备厂取得的国有土地,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所持有人为郑州化工设备厂,花园集团在兼并后尚未履行土地证的更名手续。为确保本次资产置换方案的顺利实施,花园集团曾承诺于8月31日前取得该宗土地的使用证。 但是在办理土地证过程中,花园集团至8月31日未取得该宗土地的使用证。为此,焦作鑫安9月5日召开的董事会决定将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11月8日召开。 目前,该宗土地的土地证批复手续仍未办理完毕,批复时间无法确定,导致该项资产置换不能按照既定时间进行。等待了2个多月的焦作鑫安董事会已经没有耐心,决定取消该置换事宜,原定股东大会也因此取消。 另一笔置换也受阻土地 除了上述资产置换外,焦作新安还有一笔资产置换也受阻于土地批复手续。 焦作鑫安10月10日公告,2003年12月份,根据焦作市政府有关方案,公司以所属的燃气发展分公司的整体资产与焦作市土地储备中心位于焦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一宗国有土地进行等额置换。 当时的公告称,按照国家原土地政策的规定,置换进入公司的土地批复手续比较简单、快捷,由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即可。但是,由于国家土地政策的调整变化,现土地手续的批复审查严格,需要报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所以协议中拟置入的土地尚未进入公司。为此,焦作市政府于8月2日明确指示市财政局、市建委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快燃气发展分公司资产置换工作,必须保证在8月底之前有60%-70%的置换资金到位,其余部分要保证在9月底前全部到位。但是上述措施截至公告时仍未兑现。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