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 比价暗促央企提高对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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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 08:08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黄俊峰上海报道 日前,进入第四批股改名单的上海电力(600021)和沪东重机(600150)同时提高对价至10送3.2,这是截至目前,除中铁二局(600528)以外央企对价的最高水平。由此,有关国务院国资委规定中央国企支付对价不能超过10送3的传言也不攻自破。而央企提高对价则反映出,地方国企相对较高对价对中央国企相对较低对价的冲击。
上海电力控股股东中电投集团是直属中央国资委的五大电力集团之一,原来中电投的送股比例为10送3。沪东重机大股东沪东中华造船集团也直属国资委,其原来的送股比例为10送2.8。 分析人士指出,从中央国资委的权威地位和严格的办事程序看,上海电力和沪东重机提高对价应该是与流通股股东充分沟通后做出的理性选择,而非时下流行的“钓鱼式”对价策略:先故意报一个低对价,然后再提高对价,以满足流通股股东提高对价的心理预期。 从已经参与股改的上市公司看,对价水平大致是民营企业高于地方国企,而地方国企又略高于中央国企。由于此前上海地方国企在股改方面屡有创新,对价水平在全国位居中上水平,这显然对总部位于上海的上海电力、沪东重机两家央企的对价具有一种无形的压力。 有关保荐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上海电力与投资者沟通过程中,流通股股东很自然把它与10送3.2的申能股份相提并论。而以10送3.4高对价顺利过关的地方国企上海汽车(600104),无疑为一汽、东风两大中央国企集团下属相关汽车上市公司今后的股改对价设立了一个标杆,将来它们的流通股东不可避免地会拿上海汽车的对价来说事。 该人士认为,这种地方国企与中央国企在对价水平上对比所产生的“比价效应”便是地方国企倒逼中央国企提高对价,使二者的总体对价水平不至于相差太大。不过他同时强调,比价的前提是地方国企和中央国企应该具有可比性,毕竟对价水平主要还是根据公司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在对价上不合实际的盲目攀比没有任何意义。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