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成独立董事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之独立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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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 08:05 中国证券报 | ||||||||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本)及《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审议的有关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方案,认为公司股权分置
本人认为,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符合资本市场改革的方向,解决了公司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有利于改善公司股权结构,协同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形成公司治理的共同利益基础,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另外,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由胡幼善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 东征集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胡幼善陈劲李放魏建平 2005年6月26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