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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利益输送链条 营造公平竞争氛围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6日 11:1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秦洪 针对部分电网企业职工在发电企业中持股,进而引发不公平竞争、利润转移等问题,国资委等四部门日前发布“禁令”:地级电网领导、省级以上电网电力调度人员等,不得当区域内发电企业“股东”。那么,如何看待这条“禁令”呢? 目前我国电力体制实施的厂网分开政策,即发电业务与电网输变电业务是分开的,其中电网业务主要包括南方电网、中国电网以及政府为了扶持地方小水电业务发展所拥有的区域性电网。而发电集团主要有华能集团等五大发电集团以及地方投资集团投资的电厂。 对于发电企业来说,他们的业绩主要取决于成本以及上网发电量,在同一区域内,成本是相对统一的,但上网发电量则存在着一定的差别,比如说有专门的调峰机组等,所以,同一区域的电厂盈利水平的高低有时候取决于电网企业给予以发电机组的上网发电量。 如果电厂企业的管理层或者股东有来源于电网企业的,那么,从利益的角度来看,这些电厂企业有望获得上网发电量的照顾,盈利能力自然有望高于同一区域。但如果从市场竞争角度来看,这就违背了同一区域内电厂公平竞争的宗旨,而且也极易产生利益输送的可能性,毕竟发电厂的上网电量的增加最终受益者是发电厂的管理层以及其股东。 更为重要的是,这也与国家推行的厂网分开的电力体制改革方向不相符合。故“禁令”发布后有利于营造公开竞争氛围,也将斩断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之间的利益输送链条。 而这对于A股市场来说,有望形成“标本”效应,首先是对于拥有“小水电+地方电网业务”的小水电股或将形成一定的估值压力预期。因为此“禁令”虽然是针对大型电网企业以及独立发电厂商的,但由于厂网分开的电力体制改革方向以及公开竞争的市场发展方向,既拥有水电发电业务也拥有电网业务的小水电股在未来收购或新建发电机组可能会面临着一定的政策障碍,从而抑制其成长预期,自然证券市场会给予一定的估值折价效应。在2007年6月,文山电力收购滇能集团股权的无疾而终就是最好的说明,所以,此类电力股的成长前景的确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其次,有利于市场形成政府整治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效果的较佳预期。因为“禁令”的出台再一次强化了政府根治利益输送、整治关联交易的决心。而由于部分上市公司高管或亲戚成立公司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这往往易形成利益输送的不佳预期。随着“禁令”的颁布以及实施,业内人士有理由乐观地预期,未来相关监管部门也会颁布相关“禁令”,斩断上市公司向其高管等担任职务的企业进行利益输送的通道,从而有利于提振市场的投资底气。而近来监管部门对基金的利益输送也举起利剑,希望能够斩断利益输送之链条,营造A股市场的公平交易氛围,从而打造A股市场的美好未来。 (作者系渤海投资研究所资深研究员)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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