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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刘纪鹏:尽快推出改良创业板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8日 15:01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马超彦 北京报道 “关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问题,我已经参与或者呼吁了十几年。而创业板问题是当前最敏感、最大、最具中国特殊性的结构性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刘纪鹏教授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专访时说。 《华夏时报》:从周边市场以及我国推出创业板的历程来看,其上市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从目前来看,推出创业板还需要进一步解决哪些问题呢? 刘纪鹏:目前推出创业板最大的障碍是创业板规则引发的市场风险,在提高创业板门槛的前提下,我们应尽快推出“改良”后的创业板,也就是门槛不低的中小企业资本市场,同时其应和三板市场的发展和培育结合起来考虑。我们应该把最优秀的民营中小企业选拔上来,这样就不会担心市场风险,不必担心投机问题。 《华夏时报》:相比国内的其他市场,创业板门槛较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巨大,那么,创业板应该如何定位,该选择什么样的企业呢? 刘纪鹏:我认为应该选择科技含量高、创新概念显著,并且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可以包括高成长的科技企业、高成长的传统行业企业,有的专家还建议包括农村中的中小企业和西北落后地区的优秀企业。这也涉及门槛的问题,为了保证上市公司的质量,门槛不应该太低。 《华夏时报》:“进入门槛”成为了创业板较为核心的问题,要求中小企业三年盈利为2000万元左右,但是不必连续三年盈利。 刘纪鹏:关于标准问题,现在市场上所传闻的那一套不是很准确。这个规则还没有最终确定,证监会现在有两套备选的方案。我认为一定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后再出台。 规则中规定发起人股禁售期为1年,同时申请上市企业不必具备盈利能力,只需有两年营业记录。这不仅会加大投资人和系统风险,一年禁售期还会导致发起人进行恶意套现,而这种收益远远高于经营企业本身的收益。除了2000万元的股本规模不变外,其他标准都要相应提高,比如无形资产比例不能超过总股本的25%、发起人股票禁售期提高到3年、上市企业至少有1至2年的盈利记录等等。因为企业必须具备盈利能力,盈利是它具有成长性的一个重要标志,而无形资产的比例也应该大于25%。 海外二板市场采用低门槛市场化导向的准入制度,其背景是在本国或本地区主板市场产生近百年之后创办的产物,同时具备了监管的成熟度、投资者的理性化和机构投资者比例高等一系列的相应条件。而我国市场起步时间不长,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成熟度,所以要有自己的特殊性。 对于有人提出的“提高门槛就不能叫创业板也不能扶持企业创业”的观点,我不认同,国内创业板应贯彻从紧到松和从高到低逐步调整的指导思想,另外低门槛还将导致交易所垄断上市资源,一所独大。 提高上市门槛,保证企业质量,这是创业板市场推出后能够健康运行的前提条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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