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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简单计算国资得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 14:12 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积极、稳妥、有序”是国资部门对股改的主要方针,在国资部门的配合之下,前两批股改试点才得以顺利实施并大部分获得通过。然而,股改之后,国资部门却要面临着如何重新定义“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了。

  第二批股改试点中韶钢松山是个特例,本身所处的钢铁行业的特性使得其二级市场股价股改之前一直在低位徘徊。股改前,韶钢松山国有股总量为7.488亿股,每股账面净资产为
4.01元,而股价却长期低于4元,按照传统会计准则和国有资产管理惯例,国有股股东韶钢集团持有的国有股价值为30.0268亿元。韶钢松山的股改方案为10股送3.5股,韶钢集团向流通股股东送股后持股数量降为5.4148亿股,股价自然除权后仅为3.32元,股改后,按照净资产和二级市场股价计算的韶钢集团股份价值分别为21.7133亿元、17.9771亿元,换言之,股改后无论按照哪种方式计算,国有股股东都是“国有资产账面流失”。

  国资流失就像密布

证券市场的地雷,从国企重组、国企管理层MBO,再到今天的股改试点对价支付方案,这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最近,也因涉嫌国有资产流失,股改捆绑式激励计划被叫停,而国资部门对股改中简单采用送股对价也表示了不满。

  国资委近日颁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鼓励“对价创新”,被明确界定为“根据上市公司和国有股股东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股权分置改革的多种实现形式,鼓励将资产重组、解决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等与股权分置改革组合运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换句话说,并不鼓励对价支付成为股改的主流形式,毕竟有了韶钢松山的前车之鉴,国资部门显然不希望看到更多的类似情况出现。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许多上市公司净资产的形成。1992年至1995年,国有企业普遍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各种固定资产的价值基本按照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计价。在这个过程中,资产总值大致上升了50%以上,在设立股份公司时,国有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并加了无形资产部分,国有企业资产的总值大多上升了一定幅度。同时,国有资产的折股比例还不能低于65%,而对流通股定价不按多少钱折股,而按市盈率定价。

  同时,以往按照账面净资产计算的国有资产是静态的,是股权转让方单方定的价格,不是市场自然形成的,而二级市场股价却是市场形成的,如果过低,市场自然会修正。所以,不能仅仅按照账面上的数字计算国有资产的得失,而应该考虑到长远的利益。

  北京 周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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