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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正朝着部门协调合作的方向前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 08:11 晶报

  日前,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商务部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该指导意见要求,中国证监会起草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通过证监会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

  五部门就股改联合发文,特别是人行、财政部、商务部联袂加入,这在近年的股改中是不多见的。此前,主要是证监会在唱独角戏,最多加入一个国资委。现在,将股改指导意
见升格为五部门联合下发,原因据说是在股权分置改革的一、二次试点阶段过程中,发现有许多问题需要与上述几部门协调。如果他们不支持,不出台政策,股改推进起来就很困难。这从一个方面说明,只有与股改有利益牵连的各部门形成共识乃至合力,股改才有可能取得成功。

  中国的股改是一个复杂的利益博弈过程,不仅存在流通股东与非流通股东、上市公司与监管层的博弈,而且也存在与股改有利益瓜葛的各部门之间的互相博弈。

  实事求是地说,在股改问题上,目前国资委和

证监会的目标并非完全一致。国资委负有保值增值的使命,站在这一立场去考虑问题,它自然希望维持现有的
股权分置
格局,因为这种局面最有助于它完成上述使命。而证监会不一样,作为监管部门,证监会的立场要相对中立一些,甚至还可能偏向流通股东一点,从中国股市的长远发展考虑,证监会希望国企能够加大补偿力度,“送”出一个牛市,以便加快改革进度。

  对于财政部来说,国资委成立前,它是负责看管国有资产的,所以,最早的股改就由它主导。后来,财政部虽然退出了监管者的角色,但股改中涉及到的会计问题需要它配合。

  至于央行,它的作用是保证股改拥有良好、稳定的资金环境。五部门的《指导意见》鼓励上市公司或大股东采取稳定价格预期的相关措施,如通过大股东股份做质押贷款、发行短期融资券、债券等商业化融资模式,为股改中上市公司增持股份提供资金支持。可以说,这三种融资方式没有央行的审批或制定相关政策,是不可能实现的。

  中国的改革已进入到综合、配套改革阶段,任何一项改革都很难单项推进,这就需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消除部门利益对改革的桎梏。值得一提的是,股改正在朝着部门协调合作的方向推进。自从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推出后,证监会会同上述有关部门合力推出了一系列被称为“组合拳”的政策措施,其频率之高、力度之大,都前所未有。如果能由此开启公共政策制定上的部门合作,无疑将成为股改带给社会的一大贡献。因为相比由一个部门来主导公共政策而言,多部门的协调与合作,更能消除立法中的部门利益,保障社会的公共利益。

  作者:邓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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