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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黑幕起底 三公事件最受关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2日 16:43 南方都市报

  本报“证券市场十大侵权现象”调查显示,权证创设、上市公司恶意圈钱、新股发行制度、内幕交易等最受非议。

  股民,既是证券市场的投资者,也是消费者。随着最近两年大牛市的集中爆发,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证券市场。然而,由于某种程度上监管制度的缺失,证券市场的种种问题亦随之而来。3月14日到22日,本报联合网易财经开展了一项“证券市场侵权/维权现象”网络调查。

  有违“三公”事件最受关注

  在本报和网易财经列举的20余项现象中,得票率最高的当数涉及证券市场有违“三公”原则的事件,如权证创设、新股发行制度、高管违规买卖自己股票、基金经理老鼠仓等得票率均居前列。特别是目前市场争议最多的南航认沽权证的创设问题,得票率高达21%,位居“证券市场十大侵权现象”之首。

  《证券法》第三条规定:“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公”原则成为证券市场最基本的原则。而目前认沽权证的创设则明显违背了该项原则。著名维权律师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理事、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认为,突然、连续、巨量创设权证行为无论从交易的公平性,还是从信息披露的平等性,对普通的权民都不是一种透明的、公平的与可预期的行为,认沽权证遭遇恶炒,从中不乏存在违法违规的庄家与操纵市场者,对此,证券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完全可以通过《证券法》与《刑法》的有关规定加以查处与制裁。

  此外,网友对于当前的新股发行制度、高管买卖股票以及基金经理建老鼠仓的现象亦存有非议。网友认为,当前新股询价制度有失公平,而在新股申购时,普通散户根本不是机构投资者的对手,散户基本上是“陪玩”。对于媒体时常报道的上市公司高管违规买卖自家股票,多数网友表现出愤愤不平。

  虚假信息害人不浅

  得票率排在“三公”之后的是“虚假信息披露”。作为“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的东方电子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发生在5年前,但直至本周,该事件才得以最终完

  结。专家表示,上市公司通过虚增主营收入的方法来粉饰报表,骗取股民对上市公司的信任。上市公司作为证券市场的根基,如果不加以严控,根基不稳,损失的不仅仅是中小股民,还将危及整个中国资本市场。

  还有去年震动全国的“杭萧钢构”事件,虽然不能说是虚假信息披露,但上市公司那“遮遮掩掩”的天价合同能否顺利履行实在让人担忧。宋一欣认为,就目前我国反内幕交易及反操纵市场的法律体系而言,内容尚不够具体细化,线条较粗,有待进一步加强,相关的司法解释也没有出台,这些法规体系并不能适应在目前牛市环境下的法律需求。同时,这些法律法规更多的是针对熊市环境下的违法犯罪而言,如果今后出台股指期货产品与做空机制,那么今后还需进一步完善调整,其前瞻性不足。

  “股市黑嘴”颇受非议

  “带头大哥777”亦“荣登”十大。这个自诩为“股神”、拥有“20万元本金炒成2000万元”辉煌业绩的“大哥”,据说能通过特殊途径获得独一无二的内幕消息。“带头大哥777”最终被抓有其偶然性也有其必然性,必然性在于“牛皮”吹大了必然是要破的,而偶然性则在于他不幸成为了“杀鸡儆猴”中的“鸡”。

  宋一欣表示,根据《证券法》与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炒股博客大量兴起,由于点击和阅读的广泛性,炒股博客远远超出了个人心得的范畴,成为一种证券市场的公共产品。在这种情况下,炒股博客博主及所载的内容不能以个人自由而一言弊之,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公共利益责任。本报记者 万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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