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5月14日消息,证监会称,2017年1月18日,*ST保千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鹏隆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江苏法瑞德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约定购买拖挂旅居车4000辆,合同总价9.84亿元,预付定金为40%。其中2.75亿元由你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代付。该笔募集资金在使用中,存在合同执行与约定严重不符、实物流与资金流不匹配等明显不合理情形。经查实,其中至少有2.5亿元最终被原实际控制人占用。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请你公司加强对《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守法合规意识,杜绝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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