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又双叒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或遭多次处罚

中毅达又双叒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或遭多次处罚
2018年05月09日 20:39 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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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毅达(600610/900906) 又双叒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了!

  2018年5月9日,中毅达晚间公告,公司近日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18年3月22日,中毅达晚间公告称,近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中毅达立案调查。

  中毅达有很大可能再次被证监部门处罚。为什么要说再次?因为2018年4月11日, 中毅达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中毅达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表示,中毅达等因虚假陈述受罚,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材料,在 2015年10月28日至2016年4月15日期间买入中毅达A/B股票(600610/900906),并在2016年4月1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索赔诉讼,要求中毅达和有关责任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应的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另外,因中毅达还有两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所以,下列受损投资者也可考虑进行索赔准备:1、在2018年3月23日之前买入中毅达,并在2018年3月23日之后卖出或者持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2、在2018年5月9日之前买入中毅达,并在2018年5月9日之后卖出或者持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受罚    或将多次被罚

  2016年11月17日,中毅达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

  2018年4月12日晚间,中毅达公司发布公告,公司4月11日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该文件,经上海证监局查明,当事人中毅达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5 年7月至9月,中毅达全资子公司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中毅达)在未实施任何工程的情况下,以完工百分比法累计确认了井冈山国际山地自行车赛道景观配套项目的工程收入 7267 万元、成本 5958.94 万元和营业税金 244.17 万元,导致中毅达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7267 万元,占当期披露的营业收入的 50.24%,虚增利润总额 1,063.89 万元,占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的 81.35%。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中毅达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当事人也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而本次处罚并不是结束,今年3月22日,中毅达晚间公告称,近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中毅达立案调查。再加上5月9日晚上的被立案调查公告,中毅达有很大可能多次被证监部门处罚。

  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资料显示,中毅达在发布2015年三季报前,收盘价为7.43元/每股,2015年10月28日发布三季报之时股票正在停牌,2015年11月10日复牌后,股价连续九个涨停,其后更是摸高至22.38元/每股,可惜这一切源于虚假陈述。时至今日,中毅达每股股价仅为四元多,诸多投资者损失惨重。

  刘国华律师指出,中毅达等多次虚假陈述,因虚假陈述受到了处罚,但罚款是要收归国库的,受损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并未得到丝毫弥补,他们唯有提起诉讼才有挽回损失的机会。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索赔损失(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材料,初步确定索赔条件为:在 2015年10月28日至2016年4月15日期间买入中毅达A/B股票(600610/900906),并在2016年4月1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以法院判决确定的索赔条件为准。

  因中毅达还有两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所以,下列受损投资者也可考虑进行索赔准备:1、在2018年3月23日之前买入中毅达,并在2018年3月23日之后卖出或者持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2、在2018年5月9日之前买入中毅达,并在2018年5月9日之后卖出或者持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具体索赔条件尚待证监会处罚出台后进一步明确。 

  资料显示,2016年4月,中毅达的股东人数超过10万户,根据股价走势,有相当大比例的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但绝大部分投资者根本不知道自己符合索赔条件,有些投资者则担心需要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维权成本高企,导致得不偿失,索赔人数并不多。刘国华律师表示无须过于担心,目前律师基本上采用风险代理方式,投资者需要投入的精力和金钱并不多,而且由于虚假陈述的事实部分有证监会认定,法律部分有最高法的司法解释,类似案件实践中有着较高的胜诉率。据刘国华律师不完全统计,截止到目前,已有二百家以上上市公司被列为被告,包括诸多知名的上市公司,如东方电子五粮液佛山照明、华锐风电、京天利、海润光伏、大智慧方正证券等。对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起诉索赔的投资者超过三万人,涉及金额超过35亿,而此类已结案件(如东方电子案、银广夏案、海信科龙案、佛山照明等)中的起诉原告,约有80%以上股民通过和解或者判决,获得了现金或股票赔偿。本案的管辖地为上海市。上海地区法院之前审理的投资者诉大智慧、上海物贸、匹凸匹、安硕信息等虚假陈述案案件,均有投资者获得胜诉判决,这无疑有助于中毅达股民增强依法维权的信心。

责任编辑:郭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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