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原董事长违纪去年被查 妹夫曾借影响力受贿

大港股份原董事长违纪去年被查 妹夫曾借影响力受贿
2018年04月20日 10:51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朱俊利用他人影响力受贿的刑事判决书。

  据介绍,朱俊系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某的妹夫,在2011年10月至2016年11月期间,其利用林某的职务便利,通过林某向下属公司打招呼等形式,帮助请托人承接工程,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以工程回扣款的名义,收受张某、姜某的贿赂共计60.21万元。

  资料显示,朱俊,男,1973年12月17日出生,汉族,本科文化,原镇江好产品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住丹徒区,户籍地江苏省镇江市。因涉嫌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于2017年6月14日被刑事拘留,6月20日被取保候审。现在家候审。

  据了解,朱俊系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原事长林子文的妹夫。2017年3月,大港股份曾发布公告称,林子文因工作调动,辞去董事长及子公司所有职务。

  但其辞职后不到1个月,镇江市纪委网站公布:镇江新区财政局党委委员、镇江银山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子文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有媒体报道指出,被查的林子文即为大港股份原董事长。董秘在互动易上的留言,也侧面证实了这一点。

  法院认为,朱俊作为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某的妹夫,利用林某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林某向下属公司打招呼等形式,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做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人朱俊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已预缴)。

  二、现暂扣于丹阳市人民检察院的赃款人民币六十万二千一百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曹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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