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一股独大” 采销数据存在异常

利通电子“一股独大” 采销数据存在异常
2018年03月31日 10:20 新浪证券综合

  红刊财经

  作为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的规模化企业,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利通电子”)3月13日向证监会报送了更新版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拟计划在上交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预计募集资金约4.96亿元并用于“年产500万套液晶显示结构模组生产项目”、“年产300万套大屏幕液晶电视不锈钢外观件扩建项目”等六个项目。

  在翻阅利通电子招股书之后,《红周刊》记者发现,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超过90%的事实,导致公司存在“一股独大”的风险;与此同时,利通电子报告期内(2015年至2017年,下同)不仅存在营业收入有虚增嫌疑,且采购方面的数据也有不合理之处。在IPO审核趋严、通过率大幅下降的大背景下,诸多疑问在身的利通电子能否顺利走完IPO之路,则存在很大悬念。

  存“一股独大”风险

  招股书披露,利通电子的实际控制人为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和史旭平,实控人合计持有利通电子6763.5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高达90.18%(发行前)。实控人有如此高的持股比例,其可能带来的最大风险正如招股书中所提示的那样“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和主要决策者的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发行人重大资本性支出、人事任免、发展战略等方面施加影响,则可能对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带来一定的风险。”

  事实上,招股书中也确实披露了一些公司在报告期发生的很多经常性和偶发性关联交易,除了采购、销售、接受劳务、租赁、应付款项、担保等关联交易之外,实际控制人、大股东等关联方与利通电子之间有比较多的资金拆借。如报告期内,利通电子与实控人邵培生资金拆入就累计超了6300万元(见表1),与杨顺妹的资金拆入累计超过2000万元,与徐惠亭发生资金拆入累计超过6000万元,此外,利通电子还与邵树伟、史旭平、张德峰、宜兴市三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数百万元的资金拆入活动等等。

  对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的事实,利通电子虽然表示将采取减少资金拆借事项的措施和进行制度安排,但这还是很难排除公司在上市之后,实控人有可能会利用其控股优势及经营管理权力进行控制权滥用的行为发生,通过直接或间接命令决定公司经营,使公司与控制股东之间产生购买、销售、租赁、代理等交易行为,进而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人利益行为发生。对于“一股独大”所带来的风险及损害,A股历史上早有多起案例可以证实,如ST猴王的败落、ST棱光的被洗劫,其根源就是“一股独大”,在近期发生的最典型“一股独大”案例则是ST保千里,因实际控制人滥用手中权力进行财务造假而最终被曝光,导致其股票发生连续20多个跌停。

  当然,就本文而言,“一股独大”的风险问题虽然很重要,但这并不是核心问题,眼下最需投资者注意的是,利通电子招股书所披露的营业收入、采购、直接材料成本等方面数据是存在异常的,相关数据间的一些财务勾稽关系不合理的现象暗示公司有数据造假的嫌疑。

  蹊跷营业收入

  招股书披露,利通电子营业收入在报告期内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由2015年的9.52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16.70亿元,同比增幅分别达到了19.58%、45.38%和20.66%。相较营收的持续增长,营业利润的变化却有明显波动,在经历前2015年、2016年的同比大幅增长后(83.92%和71.86%),2017年的营业利润同比下滑了29.62%,由2016年的13340.44万元下滑至2017年的9848.88万元,增收不增利现象明显。值得注意的是,在这增收不增利现象背后还隐藏着企业营业收入数据异常的事实。

  招股书披露,2017年时,利通电子取得166998.09万元营业收入,其中国内销售收入占97.51%。考虑到国内收入部分受17%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因素影响,由此推算出当年含税营业收入为194680.87万元。从财务勾稽关系看,该数值应与当年的现金流入和债权数据新增形成大致平衡关系。

  2017年,利通电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有133846.55万元(见表2),因以前年度收到并在本年度结算导致预收款项出现14.15万元减少。由此推算出,本年度与营业收入相关的现金流量为133863.70万元。以之与含税营收对比,有60817.16万元含税营收未收到现金,理论上这将形成相应债权被计入资产负债表中。

  可实际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利通电子2017年年末应收账款为52147.50万元、坏账准备2814.01万元,还有应收票据15727.52万元,合计金额相比2016年末的55489.66万元合计值,仅新增了15199.37万元,这意味着仍有45617.79万元含税营业收入既未收到现金也未体现在应收款项之中。

  当然,利通电子2017年还存在41189.12万元票据背书转让金额,若这项背书金额全部对上述核算结果形成影响,则在勾兑后仍有4428.67万元的含税营业收入得不到现金流量和应收款项的支持。

  2016年面临同样的情况。在营业收入138406.32万元的基础上(国内收入占98.87%),考虑到国内收入有17%增值税因素影响,这一年含税营收达到了161669.52万元。同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93329.70万元,其在对冲预收款项新增的26.96万元之后,与营收相关的现金流量为93302.74万元;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含坏账准备)和应收票据合计55489.66万元,相比上年年末新增了17509.76万元。通过整体核算后可发现,2016年有50857.02万元的含税营业收入并没有获得现金流量和应收款项数据支撑,而即使是考虑到这一年48971.90万元票据背书影响,仍然有1885.12万元含税营收不能获得现金流量及应收款项数据的支撑。

  整体而言,2016年和2017年合计出现6300多万元的含税营业收入没有获得现金流量和应收款项的支持,这种情况实在令人很难相信该差额部分收入的真实性,进而也间接呼应了公司此前暴露的增收不增利事实。

  采购数据不匹配

  除了营业收入方面数据让人感到蹊跷之外,利通电子的采购方面的相关数据也不符合财务匹配原则,有累计超过亿元的差额出现。

  其中,2017年“向十大供应商采购金额”65869.38万元(见表3),占采购总额的55.99%,由此推算出,2017年的采购总额达到了117644.90万元,考虑到17%增值税的影响,2017年含税采购总额应为137644.53万元。根据财务数据之间的匹配原则,含税采购总额与现金流量、应付款项之间有相互印证关系,需要维持大致相等状况。

  事实上,合并现金流量表显示,2017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81075.32万元,若把预付款项减少的503.33万元考虑进来,则和本年度采购相关的现金流量为81578.65万元,这与137644.53万元含税采购相比,理论上应该还有56065.88万元的含税采购总额因未付现而应当形成相应债务计入资产负债表中。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2017年年末的应付账款有43593.74万元、应付票据有23460.47万元,合计形成的应付款项余额达到了67054.20万元,相较上年末46924.52万元应付款项余额仅新增了20129.69万元,与理论新增负债56065.88万元相比有35936.19万元差额,即当年有35936.19万元的含税采购总额既没有被支付现金,也没有形成相应债务。

  当然,我们同样需要考虑票据背书的影响。2017年,利通电子票据背书转出的金额为41189.12万元,若将其全部当作对上述采购与现金流量、应付债务之间的影响因素,则与前述的35936.19万元差额相比,仍有5252.93万元的数据偏差无法得到解释。

  与2017年类似,2016年数据也有同样情况发生。根据当年“前十大供应商采购金额”52180.25万元及其占采购总额的比例56.64%,以及考虑17%增值税进项税的影响,推算出的2016年含税采购总额为107787.59万元。在同一年,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51413.77万元,在对冲预付款项新增的800.84万元之后,这一年与采购相关的现金流出金额应为50612.93万元,同期,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账款34100.28万元和应付票据12824.24万元合计要比2015年新增了16122.16万元。

  综合现金流量和应付债务增减情况,可以发现这两项合计为66735.09万元,与107787.59万元含税采购总额相比要少41052.50万元。考虑到当年存在的48971.90万元的票据背书转出金额,则含税采购总额与现金流量、应付经营债务之间仍存在7919.40万元的差额未得到应有解释。连续2年,公司在采购方面出现了累计超过亿元数据偏差,显然是不容忽视的。

  虽然《红周刊》记者从招股书有限的非流动资产信息中还看到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以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数据,但这些项目金额合计并不足以解释前述采购与现金流量、经营债务之间所存在的大额差异。

  直接材料成本与采购可能不符

  其实对于前述采购和营业收入中出现的大额差异问题,招股书中所反映的原材料采购与直接材料成本之间的不匹配情况也从侧面验证了上述差异的存在。

  招股书披露,2017年利通电子的原材料采购合计金额为96574.90万元(见表4),而同期营业成本中的直接材料有90256.51万元,由此可知,理论上有6318.39万元的原材料采购没有结转到成本之中。一般情况下,这可能是原材料未被用于生产或者生产的产品还处在存货之中,意味着存货之中原材料部分的金额必然会出现相应的增加。

  在2017年的存货中,原材料有6124.47万元,相比上年年末减少了81.95万元;另外还有委托加工物资3193.11万元和周转材料1034.89万元,合计也比上年年末减少了287.54万元。综合这三类材料的增减情况,整体合计要比上年年末减少369.49万元。

  与此同时,2017年年末的存货中还有在产品3243.79万元、库存商品3777.31万元和发出商品10463.17万元,同时这三类产品还计提了减值准备59.01万元、135.62万元和164.07万元,整体核算,2017年年末存货中这三类产品合计为17842.97万元,与2016年年末的16195.18万元数据相比,新增了1647.79万元。

  那么,这部分新增的产品中又包含多少原材料?对此,招股书并没有直接披露这项金额,但是,根据2017年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例68.76%,结合上述增加的金额,可测算出这部分产品的直接材料金额大概是1133.02万元。

  根据上述两类存货的增减变动情况,一部分减少369.49万元而另一部分增加1133.02万元的现实,综合起来应新增763.53万元,与理论新增6318.39万元相比相差了5554.86万元。那么,这相差的并被采购回来的5554.86万元的原材料又去了哪里呢?

  值得注意的是,用同样的逻辑去测算利通电子在2016年原材料采购与直接材料成本的匹配情况时,却没有出现上述那样大额差异现象。

  2016年,利通电子原材料采购了75741.83万元,比营业成本中的直接材料67516.67万元多出了8225.16万元。存货中,当年6206.42万元的原材料比上年年末新增2646.25万元,委托加工物资和周转材料合计比上年年末新增1769.37万元;同时,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在考虑减值准备因素之后,合计达16195.18万元,这比2015年年末新增5842.61万元,若按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的66.39%计算,其中的原材料成本部分将增加3878.91万元。由此,存货中原材料部分实际上新增了8294.53万元,和前述原材料和营业成本中的直接材料相比得到的差额8225.16万元大致相当,仅相差了69.37万元。

  同样的逻辑方法测算两年的原材料采购与直接材料成本情况,一年是差额高达5554.86万元,而另一年却仅相差69.37万元。这样的结果差异让人奇怪,很显然,在这两年中至少有一年的成本数据是存在问题的。

责任编辑:王萌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Array
Array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