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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暗算了招行 招商银行百亿转债风波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4日 02:24 第一财经日报
盛文杰 在这场难言均势的角斗中,传媒时而爆出“猛料”,时而推波助澜,时而讽刺挖苦,无所不用其极。在这场本应不该发生的风波中,“受伤”的首推招行 2003年中国投资者关系最大的个案,当属招商银行的百亿转债风波案无疑。 2003年8月26日,在公布中期业绩的同时,招商银行公布了它不超过一百亿元的可转债发行方案,并通知于10月1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方案进行审议。 这一天,招行股价一反以往公司一宣布再融资立马大跌的常态,较前一日收盘价低开5.1%开盘后竟一路上升,终盘报收10.29元,虽较前一日收盘跌去2.2%,但盘中却日升2.9%。 相比在此之前的年内最高位13.66元,招行股价在公告转债方案前的8月25日收盘已跌去23.06%。显然,这23.06%的跌幅,应与百亿转债的推出无关。 2003年8月28日,在招行召开的两个小时“中期业绩发布会”上,投资者共提出问题304个,其中有23个问题涉及转债发行,占全部提问的7.57%。 9月12日,招行与中金公司一同在公司约见部分基金经理,就转债问题展开交流。 9月13日中午,一则题为《招商银行100亿转债风波基金联盟对抗中金方案》的长文挂在了一家著名的门户网站上,一场针对招行及其本次转债,也是针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巨大危机爆发。 该文称“最近20日招商银行股价下跌11%,在上千家上市公司中跌幅排名第21位,市值损失超过70亿元”,这与前文所述在8月26日到9月11日期间,招行股价仅下跌2.38%相去甚远。 该文继续写道:“(招行转债方案的)消息一出舆论哗然。这份中国证券市场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融资方案首先便遭到了众基金经理的迎头痛击,‘不顾流通股股东利益,恶意圈钱’的指责遍布坊间。” 由于2003年9月13日是周六休假,因此当招行和中金公司的相关人员得知这一文章已经发表时,一切都已难以逆转。 9月15日周一,招行股价大跌 3.81%,超过公告转债方案的8月26日,成交明显放大至2787.73万股,较9月12日“战斗”那天的1217.99万股,放大成倍有余。伴随市场质疑和反对的愈演愈烈,招行股价颓然不振。9月16、17两日,股价低探9.31元。 10月15日招行股东大会召开前,“基金联盟”与招行和中金频频过招。先有招行高层走访京沪深三地基金公司寻求沟通,基金们则报之以“流于形式、毫无诚意,于事无补”;再有某基金公司提出向全体股东10配8、价3元/股的“弃债改配”,招行高层则向传媒表态发行转债“绝非恶意圈钱”,而“基金联盟”则以“偷换概念,回避了恶性融资本质”反唇相讥;后有“基金联盟”中的唯一券商建议先行“低价向流通股股东定向增发10增发7、价4.5~6元,再发金融债”,同时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传媒公布其建议,并“直斥中金方案水平低下”,而招行则抬出“部分法人股股东对所谓基金联盟激进的做法非常不满,还有一些股东对基金提出的减少分红,用盈利补充资本的方案很难认同”应对。 15日会议的当天,那家“率先”点燃“战火”的媒体再出一文《知名律师事务所发函招行发债百亿规模合法否?》称,“谜一样的招行转债事件!”文章称有律师事务所致函某基金经理,指出招行百亿转债不符合《公司法》。“我们刚刚得到XX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一份《公司债券发行有关法律规定咨询意见》。” 某基金经理在电话中急切地对记者说:“《咨询意见》认为招行百亿转债规模将超过《公司法》不超过净资产40%的比例限制。”同时文章指出,证监会所规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的80%”,是“同《公司法》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相悖”。 在股东大会上,“基金联盟”以根据证监会增发新股规定的“类别股东表决”方式审议可转债发行议案向招行叫板,虽然招行高层与“基金联盟”意见相左,但巨额的非流通股股权以80%以上的赞成率,通过了公司的可转债发行议案。 会后,47家基金和一家证券公司发表联合声明,“谴责招商银行这一违法违规并严重侵犯流通股股东利益的行为”,“呼吁有关监管机关对招商银行的可转债发行方案不予批准”。至此,这场2003年最为激烈的投资者关系危机达到了顶点。 会后,招行高层前倨后恭奔走于各家基金管理公司之间“亡羊补牢”,但失利的基金们对此并不买账,反而以发行次级金融债的建议相对。 2003年12月9日,银监会颁布的《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通知》,为化解这次风波铺平了道路,矛盾双方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互下台阶的途径。 新年刚过,一条与招行及其转债有关的新闻再次冲击人们的眼球——那家“基金联盟”中的唯一券商,突然在公开场合大曝自己的投资组合——除已“满仓过年”外,招行股票被其大幅增仓,截止到年底占其持仓总市值的35.40%,较“第二名”的联通高出一倍有余。 不久,招行公布修正后的发债计划:可转债65亿加次级债35亿。不过,此时的“基金联盟”已各奔东西,招行股票再次成为他们的“所爱”。 在这场难言均势的角斗中,传媒时而爆出“猛料”,时而推波助澜,时而讽刺挖苦,无所不用其极。在这场本应不该发生的风波中,“受伤”的首推招行。 一场招行转债风波闹得大小股东互不信任两败俱伤,得益者是谁?谁暗算了招行?又是谁用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以及其他一些口号挑起了风波,扩大了对立? (投资者关系专家陈存罐对此案例也有贡献)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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