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创投与大唐电信渐行渐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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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 16:51 证券时报 | |||||||||
华平创投执行抵押条款转让大唐控股股权,大唐电信拟就双方分歧继续磋商 本报讯(记者 刘 骏)华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大唐电信(600198)的纠纷还在继续。目前,华平创投以执行抵押条款转让大唐电信(控股)公司股权,来解决与大唐电信战略合作纠纷。而大唐电信则表示,据查华平创投未完成大唐电信(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过户手续。由于股份抵押书受香港法律管辖并按香港法律解释,目前大唐电信正积极寻求香港专家的法
今年9月14日,大唐电信收到华平创投通过美迈斯律师事务所发来的传真,内容为“华平创投已经实施了他们的权利,将大唐控股的股份转让给了WAR-BURG PINCUS ASIA LLC”。9月27日,华平创投通过美迈斯律师事务所发出传真称:“WARBURG PINCUS ASIA LLC 已根据股份抵押书的规定向大唐控股提交了魏少军、李大伟、易晓兵和赵纶四位董事的辞职函,他们的辞职已于9月26日生效”。大唐电信表示,该公司目前尚未收到关于大唐电信(控股)公司股权过户手续完成的正式通知。 根据大唐电信和华平创投此前可转换债券条款约定,由大唐电信(香港)有限公司为大唐控股发行的A类和B类可转换债券提供担保,并以其持有的大唐控股100%的股权抵押给华平创投旗下的WARBURG PINCUS ASIA LLC作为抵押。大唐香港与WARBURG PINCUS A-SIA LLC签订的股份抵押书及各方在该抵押书的权利和义务在所有各方面受香港法律管辖并按香港法律解释。 据悉,大唐电信与华平创投战略合作开始于2004年,但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出现纠纷。2004年3月31日,大唐控股根据协议向华平创投旗下八家投资机构第一次发行2843万美元A类可转换债券,于2005年6月30日前向华平创投旗下八家投资机构第二次发行7000万美元B类可转换债券,在所有B类债券发行和交付后,所有A类债券视为已交还注销并换取本金相同的B类债券。2004年7月9日,大唐控股完成发行A类可转换债券工作。但截至今日,B类可转换债券尚未发行。 今年8月,华平创投通过美迈斯律师所称,大唐电信违反双方协议,债券持有人准备采取恰当的法律措施来解决违约事件,以补偿他们之前支付的可转换债券成本(2843万美元)和包括法律费用在内的费用支出。华平创投认为,大唐微电子公司未经债券持有人同意,向大唐电信提供了近15969万元的资金,金额已超过了大唐微电子公司上一财年净资产的10%。华平创投还称,大唐电信及相关大唐实体没能在2005年6月30日之前完成重组协议的第二步内容,没有在2005年6月30日之前发行B类债券。 大唐电信昨日收盘价7.46元,涨0.54%。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