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修改法令 IPO市场对外国企业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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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 10:03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据报道,为了提升韩国股票市场的竞争力,日前韩国政府修改法令,允许外国企业在韩国首尔证券交易所通过IPO发行股票并挂牌上市。 据悉,符合如下几项条件的企业可以提出IPO申请:过去三年平均每年销售额达200亿韩元,股本不少于100亿韩元;30%的已发行股份要由超过一千名散户投资者持有。韩国金融监督厅表示,外资企业申请在韩国上市,标准与韩国本国企业一致。
此外,金融监督厅还表示,外国企业向证交所递交的财务报告可以采用美国或国际会计准则,但同时应以韩文作讯息披露,并要将向总部报告的内部文件进行韩文摘译,以方便韩国投资者评估其股票价值。 分析认为,韩国政府的这一举措主要是为了支持本国股票市场的发展。目前,韩国股市的规模在亚洲名列第四,而今年以来韩国股市已大幅上涨了64%,在亚洲股市表现名列第二名,强劲的股市对一些外国企业产生了一定的吸引力,但目前,韩国股市上还只有一些已经在其它市场上市的企业挂牌,尚未有外国企业通过韩国股市进行IPO。据香港媒体报道,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宝德科技有意在首尔证交所挂牌,并已委托韩国现代证券安排上市事宜。若成功,宝德科技有望成为首家在韩上市的中国企业,也是首家赴韩进行IPO的外国企业。 (黄格斯)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