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R最高20倍特别投票权 细则公布扫除京东上市障碍

CDR最高20倍特别投票权 细则公布扫除京东上市障碍
2018年06月16日 15:11 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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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财经讯 6月15日晚,沪深交易所齐发《试点创新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交易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等多份细则,落实了CDR发行具体要求。

  沪深交易所最新发布的业务规则明确AB股投票权比例最高可达到20:1,这也意味着,百度、阿里、京东等创始人拥有特别投票权的互联网巨头,回A股发行CDR将没有障碍。

  今年4月份,港交所最终修订了并通过了同股不同权,新规规定,特别投票权不可超过普通股投票权的10倍。此次小米赴港上市,将成为港交所首家同股不同权的上市公司。

  通常而言,B类股10倍投票权是较为常见的安排,阿里巴巴、百度等都使用了这一比例,但京东集团实际控制人刘强东持股15.8%,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但拥有80%的投票权,原因在于其持有的B类股份每股代表20份投票权。

  公开资料显示,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持股7%,但拥有40%的投票权;京东董事局主席刘强东持股15.8%,为第二大股东,但拥有80%的投票权;而百度董事长李彦宏持股16.1%,投票权为60%,李彦宏之妻马东敏还持有百度4.3%的股份。

  《实施办法》还规定了特别投票权股份转化为普通投票权股份的情形。在特别投票权股东不再具有规定的资格或者丧失履职能力、向非关联方转移特别投票权股份、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等情形下,特别投票权安排赖以存在的基础和正当性不复存在,需要按照1:1比例永久转化为普通投票权。并且,在改公司章程、改变类别股份权利、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的具体表决中,由于与普通投资者的权利直接相关,因此特别投票权股份临时恢复为一股一票表决权。

  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回A股发行CDR的创新企业大股东、董监高等在公司未盈利前不得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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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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