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配资产生纠纷 牛散黄木秀把原常平首富告上法庭

股票配资产生纠纷 牛散黄木秀把原常平首富告上法庭
2018年06月07日 19:54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裁定书,有着“东莞股神”之称的黄木秀,以侵占罪将“东莞常平首富”刘伯权告上法庭。

  2011年6月至2013年3月,刘柏权与黄木秀双方签订《投资股票合作合同》、《投资合作合同》等六份合同,约定刘柏权将其控制15个证券账户及账户密码交给黄木秀,并在合同中要求黄木秀向以上账户打入保证金及提供担保一并进行操作。

  双方约定,刘柏权不参与投资决策也不承担投资风险,仅收取每月2%的固定收益。

  在此前约定的配资时间到期后,2013年7月1日,黄木秀与刘柏权双方协商签署还款确认书,商定按截止2013年6月30日的投资总额2.42亿元,一次性支付利息4578万元。并重新约定月利息为2%,资金借款期限延至2014年6月30日。

  黄木秀表示,2013年7月2日其按约付清了原利息4578万元,此后又分2次支付利息3106万元。

  2014年,在东莞扫黄行动中,刘柏权因涉嫌犯罪入狱,因刘柏权入狱,黄木秀所使用的配资账户在资金借款期满后,无法与刘柏权进行有效的联系和交割。黄木秀决定,继续使用刘柏权提供的证券账户。

  2015年5月17日刘柏权出狱,在此期间,正好赶上A股一轮波澜壮阔的大牛市,出借的证券账户的资产也出现了大幅增长,账户组的总额达到4.48亿元。

  刘柏权出狱后,开始向黄木秀索要原借款及利息,经双方口头对账原借款本金2.42亿元,需支付23个月利息(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5月30日,合计1.11亿元,扣除已支付的利息3106万元,应支付8041万元利息)。

  2015年5月28日至6月8日,黄木秀通过抛售股票和原账户自有余额向刘柏权还款。期间,刘柏权使用保管的账户和密码分别5个账户中转走3.98亿元,超出原约定本息(3.23亿元)7567万元。事后,刘柏权修改了账户密码。

  黄木秀发现后,要求刘柏权退还多余款项,但刘柏权表示拒绝退还。2018年4月8日,黄木秀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法院以侵占罪追究刘柏权刑事责任,并要求退还多提取的账户资金及利息。

  法院认为,刘柏权对证券账户的账户密码及资产有自主处分权利,黄木秀主张刘柏权犯侵占罪,但提交的上述证据不足以证明刘柏权有侵占事实。

  据此,法院决定,依照《刑法》等相关规定,裁定对黄木秀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责任编辑: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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